个人可以办健康证。
2017年4月1日之前,办理健康证要收取价格不一的体检费,还需提交用工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证明等。或许正因设置了这两道门槛,一些用人单位或求职者不愿主动办理健康证,或只想花更少的钱购买一纸真假难辨的健康证。
一些医疗机构却有积极办证的动力,办理健康证是它们的一种创收手段,只要有钱到手,有的医院还会省去健康检查的法定程序,放任健康不合格者上岗。
这种缺乏责任意识、把关意识的行为,说轻点是懈怠渎职,严重的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因为一个小的疾病传染事件,就可能成为公共安全事件,给公众的健康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要破解健康证免费后太难办的困局,亟须修补相关制度设计
比如实施免费办证后,求职者办理时很多证明都不用看,虽然是最大限度减少证明事项的必要,但最关键的一些证件证明如身份证、用工证明,还是应当查验的。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搭免费体检便车,造成国家资产流失。
同时,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应为体检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增加体检机构,提供网络、电话预约等方式,对办证人员加强引导分流。这样才能减轻体检机构的压力,有效破解健康证“免费难办”困局,使惠民政策真正惠泽于民。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健康网——健康证“免费难办”困局如何破解
个人如果体检不合格,就办不了健康证。健康证的种类分为普通健康证和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健康证的内容主要涉及传染病的检查,是为了保障服务行业方的健康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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