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 李秀霞 郑文艳 徐旭 郭焕珍
(中国人民解放253医院 010051 内蒙古学院)
摘要目的:观察苦参素治疗慢性乙肝的疗效。方法:用苦参素注射液治疗慢性乙型肝炎40例。结果:HbeAg转阴率35%,HBV—DNA转阴率38.46%,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
结论:提示苦参素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并能部分抑制乙肝病毒复制。
主题词:草药/治疗应用;乙型肝炎;肝炎:慢性活动性
苦参素首先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我院自1996年初用其治疗慢性乙型肝炎40例,观察其疗效。
1、材料和方法
随机将80例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分为治疗组及对照组各40例。论断按1995年全国肝炎会议标准,全部病例均为HbeAg阳性。对照组采用一般保肝药加能量合剂治疗,治疗组用一般保肝加苦参素注射液(上海生化制药厂生产,每支200mg/2ml,批号950431)400md/d,肌注,3个月为一疗程,两组年龄,性别及病程均有可比性。
1.1.观察指标
包括症状,体征,肝功能,乙肝标志物(HBVM),HBV-DNA等。
1.2疗程判断
有效:治疗后自觉症状消失或好转,肝脾恢复正常或稳定回缩,丙氨酸转氨酶(ALT),血清胆红素(SB)等下降50%以上,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转阴或滴度下降,未达上述标准为无效。
统计学用X2检验。
2、结果
两组治疗后症状、体征均有明显改善,肝功能中ALT在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恢复正常率分别为80%和75%,SB恢复正常率分别这85.7%和85%,但两组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的病毒学指标变化如附表所示,治疗组HbeAg转阴14例,占35%,HBV-DNA转阴15例,占38.46%,与对照组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附表 苦参素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前后HBVM变化
HbsAg HbeAgHBVDNA(PCR)
组别 阳 转 阳 转 阳 转
组别 性 阴 性 阴 性 阴
组别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治疗组 40 0 40 14 30 15
对照组 40 0 40 138 1
*与对照组比较P<0.05
3、讨论
慢性乙型肝炎迄今无特效疗法,国内外公认的有效药干扰素,对HbeAg和HBV—DNA转阴率也仅为30%-50%,且由于价昂及远期疗效尚不满意,应用受到限制。苦参素为中药苦参或苦豆子提取的有效成份,98%以上为氧化苦参碱。有人用苦参碱,有人用苦参制剂治疗急性肝炎有效(1)。本组初步观察表明,苦参素注射液对慢性乙肝近期比较其差异有显著性,(P<0.05)。其治疗机理可能与调节机体免疫功能,增强Th淋巴细胞功能,改善和纠正免疫紊乱状态,使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病毒的能力增强有关。苦能素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疗效差,此点也与干扰素类似,苦参素疗效与干扰素相近,但价格便宜,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用药中未见不良反应,值得深入研究。由于治疗时间尚短,其远期闻效待总结。
参考文献
1、彭红,黄自在,吗特灵治疗急性肝炎107例,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1994;4(3):30
看看以下文章你就明白了. 近日,河南、山西、辽宁、广东等地10多位患者家属致信新华社,反映他们听信了绿谷集团的宣传,让身患癌症的亲人服用“双灵固本散”,贻误了病情。“我借钱买了据说可以抗癌的‘双灵固本散’给老伴吃,结果老伴还是去世了,家里欠下一大笔债。
”河南郑州读者李明华气愤地说,“现在,‘双灵固本散’还在继续做广告坑害癌症患者。”
记者调查发现,“双灵固本散”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20428”,生产单位为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尽管在宣传资料中,其自称具有“直接杀灭癌细胞”等神奇疗效,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数据库中,“双灵固本散”被批准的广告发布内容仅是“对消化道肿瘤及术后放、化疗引起的体弱、厌食、失眠等症状有康复保健作用”,而且广告的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3月。
“由于存在虚假宣传,近3年来,‘双灵固本散’被我们连续处罚了近70次,单次处罚的最高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缪钧说,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这一虚假广告在上海市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从全国范围看,上当受骗的患者仍然屡见不鲜。
专家分析,牟取暴利是此类虚假违法广告明知故犯的重要原因。“双灵固本散”等灵芝类产品,其主要成分是灵芝孢子粉。目前,灵芝孢子粉的收购价大约为每千克250元,平均每克孢子粉约0.25元。可是,一盒“双灵固本散”的价格高达数百元,而且患者通常需要连续服用几个疗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广告。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发出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部分医疗广告,其中就包括治疗癌症广告。
为了逃避监管,一些虚假违法广告时常变换手法,比如自己印刷宣传资料、小册子,直接塞进居民信箱;或者索性将一些新闻报道改头换面,打着“权威媒体报道”的旗号,为自己的产品做虚假宣传。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监管部门只能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与违法广告带来的丰厚利润相比,这点罚款根本不算什么。
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分析说,所谓“抗癌神药”广告都是利用患者及其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把“对肿瘤放、化疗有辅助疗效”夸大成“直接可以抗癌”,结果,患者花了冤枉钱,还会贻误病情。要遏制此类虚假广告,监管部门必须采取“露头就打”的策略。
据记者了解,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首次将广告监管与行业监管结合起来。今后,违法发布广告者有可能被行业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彻底失去相关资格。
http://health.sohu.com/20061225/n247235886.shtml 双灵固本散等虚假宣传被惩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讯记者王鹏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2005年第4期)》,公布了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消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的药品企业和药品名单。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炎舒颗粒、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根痛平颗粒、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显克牌百癣夏塔热片等企业和产品都因为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并
虚假宣传而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5年7月至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4820次。对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7月18日分别撤销了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的乙肝舒康胶囊“陕药广审(文)第2004120526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的肾炎舒颗粒“陕药广审(文)第2004090414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的双灵固本散“陕药广审(文)第2005030160号”、“陕药广审(文)第2005030161号”、“陕药广审(文)第2005030165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10月9日撤销了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的百显克牌百癣夏塔热片“鄂药广审(文)第2005070185号”、“鄂药广审(文)第2005080200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17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24个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生产的护彤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甘肃武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宫瘤宁片、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圌除根)、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舒筋定痛片、江西瑞金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骨痛药酒。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消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的药品企业和药品名单>>>>
http://news.sina.com.cn/o/2005-11-03/14017348250s.shtml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