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血亲通婚的传统 克娄巴特拉又称克娄巴特拉七世,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她的弟弟、
埃及国王
托勒密十三世,两人共同执掌政权。托勒密十 三世去世之后,弟弟托勒密十四世继位,克娄巴特拉又与这位兄弟结为夫妇并共同执政。据说凯撒攻入埃及首都的时候,克娄巴特拉突然来到凯撒面前,以她的绝世美貌彻底征服了这位入侵者,此后她和凯撒共同掌握埃及的权力。后来克娄巴特拉杀害了托勒密十四世,由她与凯撒的儿子小凯撒继位,称托勒密十五世。克娄巴特拉还曾经跟凯撒的老部下、罗马的新巨头安东尼结婚,借此稳定了自己的权力和埃及的局势。 本文要探讨的不是克娄巴特拉的美貌和权力,而是她为什么两次嫁给了自己的兄弟,以及她的婚姻模式背后埃及王族的婚姻传统。 据说克娄巴特拉跟弟弟结婚是受之于父命。托勒密十二世临死时,嘱咐继位的托勒密十三世跟姐姐克娄巴特拉结婚,共理朝政。从老国王的遗嘱看,兄妹结婚并没有观念上的障碍。回溯一下托勒密王朝的帝王婚姻史,原来兄妹结婚、父女结婚、母子结婚、叔侄结婚、婶侄结婚、姑侄结婚,一直是埃及王宫里的婚姻传统。克娄巴特拉仅仅因为名声出众,才首先被今天的读者所了解。许多人将此称为乱伦婚姻,因为当今世界大多数文明地区,禁止直系血缘亲属通婚。考虑到道德伦理的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要求和禁忌,我们如果用今天的标准来要求一切时代、一切地区、一切文化圈的人们,恐怕有失武断。所以,我认为将这种现象称为血亲婚姻是比较客观、比较中性的。 且来排列一下托勒密王朝的血亲婚姻。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5—前246年在位)在
他的姐姐阿尔西诺死去两任丈夫之后,与姐姐结婚,并废去发妻的王后地位,立姐姐为王后。这是托勒密王朝第一宗血亲婚姻。 第二宗血亲婚姻发生在托勒密八世身上。托勒密八世先是与自己的的姐姐、托勒密六世的王后克娄巴特拉二世结婚。后来又与自己的外甥女和继女、姐姐的女儿克娄巴特拉三世结婚,这样,克娄巴特拉二世和克娄巴特拉三世母女俩同时担任托勒密八世的妻子。托勒密八世临死的时候,将国家权力交给了克娄巴特拉三世。是否可以说这就是克娄巴特拉三世早先愿意嫁给自己的舅舅和继父的原因?我看未必,因为既然王族内婚制是一个传统,克娄巴特拉三世不带有任何个人目的,也不得不按照传统行事。 克娄巴特拉三世与她的儿子托勒密九世共同执政。这位托勒密九世后来娶自己的女儿为妻。 托勒密十世与妹妹塞琳娜结婚。 托勒密十一世,与他的伯母、托勒密九世的遗孀贝雷尼西三世结婚并共同执政。后来由于他很快杀害了王后贝雷尼西三世,激起国民义愤,在市民起义中被杀。 托勒密十二世(公元前80—前51年在位),托勒密九世之子。他的王后克娄巴特拉五世可能是他的姐妹。在他出访罗马期 间,王后和女儿贝雷尼西四世共同摄政。王后去世后,首都亚历山大人民拥戴贝雷尼西四世为唯一统治者。托勒密十二世在罗马军队帮助下返国,处死女儿,重新执政。在他去世前,他立另一个女儿克娄巴特拉七世为共同执政者。 后来名扬世界、名垂千古的所谓埃及艳后,就是这位克娄巴特拉七世。托勒密十二世去世后,克娄巴特拉七世按照父亲的遗嘱,与继位的兄弟托勒密十三世结婚,继续担任摄政者。在托勒密王朝走向衰亡的过程中,克娄巴特拉七世备尝艰辛,多次力挽狂澜。从协助父亲处理朝政,到公元前31年被罗马将军屋大维打败,克娄巴特拉七世先后与四位国王(父亲、两位兄弟兼丈夫、儿子)共同执掌政权二十多年,是那个时代一位举足轻重的政治家。 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任执政者,就是克娄巴特拉七世与凯撒的儿子,托勒密十五世。母子俩都死于罗马将军屋大维(凯撒的外孙和养子、后来的首任罗马皇帝奥古斯都)之手。 建立托勒密王朝的,是希腊地区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托勒密在亚历山大领导下征服了埃及。由于亚历山大突然驾崩,亚历山大王朝逐渐解体,托勒密由埃及总督变成了独立的国王,他的家族统治埃及几百年。据说马其顿王族原本没有血亲婚姻的习俗,那么托勒密王族为什么推行这种古老的血亲婚姻呢? 答案是:入乡随俗。因为古代埃及王朝一直实行王族内的血亲婚姻。 马其顿人攻克埃及之前,埃及能够追溯的国家历史已经有大约三千年之远。这三千年通常被分作五个阶段,分别是早王国、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后期王朝,总共31个王朝。埃及历史上的王朝盛行王族内婚制,也就是国王应该与具有血亲关系的女性婚配。这个制度虽然实行得未必那么绝对,但是各个王朝都尽力奉行这种习俗。现在我们选择其中的18王朝,考察一下该王朝历代国王的婚配情况,以此验证其王族内婚制的虚实。 埃及第十八王朝共历14位国王,统治了348年(公元前1570年到前1320年,相当于中国的商王朝时期)。 阿蒙霍普特一世(公元前1546—前1526年在位)是十八王朝第二位君王,他娶了姐妹阿赫霍普特二世为后。 第三王图特摩斯一世也是娶姐妹阿赫摩斯为后。 第四王图特摩斯二世跟他的异母姐妹哈特舍普苏特(阿赫摩斯王后所生)结婚。 这位哈特舍普苏特王后日后成为十八王朝的第五王,她可能是埃及历史上第一位女王,跟一千多年之后的艳后克娄巴特拉遥相呼应。 图特摩斯三世跟他的异母姐妹尼斐鲁拉结婚。他十七次远征西亚,大大扩大了埃及的版图。有人把他与亚历山大、拿破仑并称为三位最伟大的征服者。 第七王是阿蒙霍普特二世,他与同父异母姐妹美丽塔蒙结婚。 第九王阿蒙霍普特三世先是与平民出身的泰伊结婚,后来泰伊王后要他与他们共同的女儿塞塔蒙结婚。不但母女共嫁一夫,而且是生父娶亲生女儿。 第十王阿蒙霍普特四世是个敢做敢为的人,他的宗教改革动作很大,但是最后失败。他先是与外国公主结婚生了6个女儿,后来他先后与长女美丽塔吞、三女安凯塞帕吞结婚。其中长女取代母后被封为“伟大的王后”。 第十一王斯门卡拉继位后,与前王后美丽塔吞结婚。美丽塔吞公主先是嫁给父亲成为王后,后来又嫁给叔叔成为王后。斯门卡拉成了侄女的丈夫和哥哥的女婿。 第十二王图坦哈蒙是斯门卡拉、阿蒙霍普特四世的弟弟。他娶阿蒙霍普特四世的三女儿和王妃安凯塞帕吞为后,也就是说,他娶了侄女为妻,成了哥哥的女婿。 十八王朝的最后两位君王不是出自王族血统,他们都跟王族的寡后或者公主结婚,但是不属于后世所说的血亲婚姻。 最后再介绍一下因金字塔而出名的埃及法老胡夫的来历。胡夫是埃及古王国时期第四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的陵寝金字塔是埃及历史上金字塔艺术的顶峰,今天用作标志的那个最大金字塔就是他的灵魂之家。第四王朝建立于公元前2613年,这比中国的夏朝还早六百年。 胡夫的父亲斯尼弗鲁跟同父异母姐妹海泰斐丽结婚,生了胡夫。后来斯尼弗鲁跟自己的女儿尼斐尔特卡乌结婚,生了尼斐尔玛阿特。站在胡夫的角度看,他的父亲既是他的父亲也是他的舅舅,同时还是他的妹夫。他的母亲既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姑姑,同时还是他的庶外婆。尼斐尔特卡乌既是他的妹妹又是他的庶母。尼斐尔玛阿特是胡夫朝廷的政府首脑(相当于中国的宰相),胡夫既是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也是他的亲舅舅。这么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让常人不敢想象。 埃及王族内婚制形成的原因,不可简单猜测,值得认真研究。也许可以说这是古代氏族内部血亲婚姻的遗存,事实上埃及社会各个群体实行血缘内婚制的很多,这个事实可以证明古代杂婚群交状态的确曾经广泛存在。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推出这样的结论不算为难。但是并不是每一种制度和习俗都必须从古代直接继承下来。即使像芬兰学者韦斯特马克所认为的那样,古代根本不存在杂婚制,埃及王族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思想、文化观念、政治需要创造出这种血亲婚姻来。在埃及,长公主有着最最高贵的血统,为了使自己皇家的血脉不会外流,一般情况下长公主会嫁给继承父亲帝位的兄弟,然后成为埃及皇后,继续留在这个家族之中传承血脉。 古代对近亲的婚姻禁忌没这么宽,所以很多婚姻都是现在的近亲。要再近的,埃及的法老拉姆西斯二世一生的五个王后中,有两个还是三个是自己的女儿,这个是很近的了。埃及的法老娶自己的亲生姐妹这个似乎是常规,不涉及禁忌的。 埃及人认为法老王族是太阳神之子,所以只有同族结合才是最神圣的。 埃及的新王朝是马其顿人建立的,著名的埃及艳后就是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手下将领托勒密的后代,但是她也认为自己是地道的埃及人,她的家族为了统治埃及也延续了兄弟姐妹结婚的传统。 直到罗马将埃及变成罗马帝国的一个省为止。 建立托勒密王朝的,是希腊地区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托勒密在亚历山大领导下征服了埃及。由于亚历山大突然驾崩,亚历山大王朝逐渐解体,托勒密由埃及总督变成了独立的国王,他的家族统治埃及几百年。据说马其顿王族原本没有血亲婚姻的习俗,那么托勒密王族为什么推行这种古老的血亲婚姻呢? 答案是:入乡随俗。因为古代埃及王朝一直实行王族内的血亲婚姻。 马其顿人攻克埃及之前,埃及能够追溯的国家历史已经有大约三千年之远。这三千年通常被分作五个阶段,分别是早王国、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后期王朝,总共31个王朝。埃及历史上的王朝盛行王族内婚制,也就是国王应该与具有血亲关系的女性婚配。这个制度虽然实行得未必那么绝对,但是各个王朝都尽力奉行这种习俗。现在我们选择其中的18王朝,考察一下该王朝历代国王的婚配情况,以此验证其王族内婚制的虚实。 埃及第十八王朝共历14位国王,统治了348年(公元前1570年到前1320年,相当于中国的商王朝时期)。 阿蒙霍普特一世(公元前1546—前1526年在位)是十八王朝第二位君王,他娶了姐妹阿赫霍普特二世为后。 第三王图特摩斯一世也是娶姐妹阿赫摩斯为后。 第四王图特摩斯二世跟他的异母姐妹哈特舍普苏特(阿赫摩斯王后所生)结婚。 这位哈特舍普苏特王后日后成为十八王朝的第五王,她可能是埃及历史上第一位女王,跟一千多年之后的艳后克娄巴特拉遥相呼应。 图特摩斯三世跟他的异母姐妹尼斐鲁拉结婚。他十七次远征西亚,大大扩大了埃及的版图。有人把他与亚历山大、拿破仑并称为三位最伟大的征服者。 第七王是阿蒙霍普特二世,他与同父异母姐妹美丽塔蒙结婚。 第九王阿蒙霍普特三世先是与平民出身的泰伊结婚,后来泰伊王后要他与他们共同的女儿塞塔蒙结婚。不但母女共嫁一夫,而且是生父娶亲生女儿。 第十王阿蒙霍普特四世是个敢做敢为的人,他的宗教改革动作很大,但是最后失败。他先是与外国公主结婚生了6个女儿,后来他先后与长女美丽塔吞、三女安凯塞帕吞结婚。其中长女取代母后被封为“伟大的王后”。 第十一王斯门卡拉继位后,与前王后美丽塔吞结婚。美丽塔吞公主先是嫁给父亲成为王后,后来又嫁给叔叔成为王后。斯门卡拉成了侄女的丈夫和哥哥的女婿。 第十二王图坦哈蒙是斯门卡拉、阿蒙霍普特四世的弟弟。他娶阿蒙霍普特四世的三女儿和王妃安凯塞帕吞为后,也就是说,他娶了侄女为妻,成了哥哥的女婿。 十八王朝的最后两位君王不是出自王族血统,他们都跟王族的寡后或者公主结婚,但是不属于后世所说的血亲婚姻。 最后再介绍一下因金字塔而出名的埃及法老胡夫的来历。胡夫是埃及古王国时期第四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的陵寝金字塔是埃及历史上金字塔艺术的顶峰,今天用作标志的那个最大金字塔就是他的灵魂之家。第四王朝建立于公元前2613年,这比中国的夏朝还早六百年。 胡夫的父亲斯尼弗鲁跟同父异母姐妹海泰斐丽结婚,生了胡夫。后来斯尼弗鲁跟自己的女儿尼斐尔特卡乌结婚,生了尼斐尔玛阿特。站在胡夫的角度看,他的父亲既是他的父亲也是他的舅舅,同时还是他的妹夫。他的母亲既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姑姑,同时还是他的庶外婆。尼斐尔特卡乌既是他的妹妹又是他的庶母。尼斐尔玛阿特是胡夫朝廷的政府首脑(相当于中国的宰相),胡夫既是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也是他的亲舅舅。这么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让常人不敢想象。 埃及王族内婚制形成的原因,不可简单猜测,值得认真研究。也许可以说这是古代氏族内部血亲婚姻的遗存,事实上埃及社会各个群体实行血缘内婚制的很多,这个事实可以证明古代杂婚群交状态的确曾经广泛存在。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推出这样的结论不算为难。但是并不是每一种制度和习俗都必须从古代直接继承下来。即使像芬兰学者韦斯特马克所认为的那样,古代根本不存在杂婚制,埃及王族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思想、文化观念、政治需要创造出这种血亲婚姻来巩固。
古埃及的法老就相当于我国古代的皇帝,属于最高统治者的地位。而在古埃及,为何具有法老娶自己的女儿或妹妹为妻这项传统,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01.在埃及的文化中,法老被认为是神,而古埃及神话中的神,是可以和姐妹近亲结婚,同理法老亦可。
法老最初是代指王室居所,随着后来的发展,被用来专指国王。古埃及皇室的血亲结婚制度,与埃及的宗教神学体系关系密切。
在相关记载中,古埃及中的神祇,都是以近亲方式结婚,例如本为兄妹关系的奥西里斯和伊西斯,就结为了夫妇。
埃及法老们一方面为了表达对于神祇的尊崇,另一方面为了表现神与神的相似,来增强王室权威性,形成了这种血亲结婚制度。并且认为近亲结婚具有一种神圣性,在后期皇室陆续出现父女婚、兄妹婚,甚至是母子婚。
02.为了保证埃及王室血统的纯正性,同时避免王权受到外戚威胁。
王室血脉在埃及人眼中,十分尊贵,不容混乱。因此选择用近亲结婚的方式,来保证血统纯正性。
而古埃及在王室继承问题上,实施嫡长子继承制,且继承人必须是具备纯正血统的皇后所生,或者是迎娶皇室公主的人。采用近亲结婚方式,能够很好的保护王权,避免因外戚入侵,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例如埃及十八王朝法老阿赫摩斯,沿袭父制,与自己两个姐妹成婚,其后代子嗣也相继效仿,血亲结婚也逐渐发展为一种国家制度。
但遗憾的是,由于近亲结婚的缺陷性,皇室成员中不乏近亲婚姻的受害者。由自己父亲和姑姑结合,而出生的埃及法老图坦卡蒙,被考古学家科学复原后,发现其是一个上肢较小、下肢异常粗壮、且左脚踝弯曲严重的畸形儿。
03.在经济因素方面,有利于保证王室财产的安全和稳定。
古埃及时期,与我国古代母性社会有所相似,即妇女在社会中占有较高地位,她们有支配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而皇室妇女和埃及社会普通妇女又不同。普通妇女只具备支配嫁妆的权利,贵族妇女可以支配家产和生产材料等。皇宫妇女除了是皇室后宫的主人外,还拥有皇室财产的继承权。为了保全皇室财产不外流和其完整性,古埃及推行近亲结婚制度。
04.古埃及文明产生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稳定,血亲结婚制度一直被遵守,并认为是符合伦理的。
古埃及地处非洲大陆北端的一块较封闭区域,受到沙漠和海洋包围,就自然环境来说,较为隐秘和安全。其次,尼罗河所带来的生活资源和水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为埃及人创造了稳定的生存条件。
古埃及人始终保持着较为古老的原始生活方式,在婚姻制度上也是如此,谨慎遵守血亲结婚方式,且认为它的存在是件合理的事情。
即使在现代理念看来,古埃及这种血亲结婚制度,是不可取的。但这个现象也是埃及文明的一些体现,对其进行研究,是后人窥探埃及文化核心的一种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