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10在这种情况下等于1:
6(两)+10(两)=1(斤)——中国古代的计量单位2(月)+10(月)=1(年)。
6加10什么情况下等于1的几种方法:
1.6(两)+10(两)=1斤
2.台湾现在一斤是等于16两的,与旧中国一样。中国古代旧度量衡也是使用16两制。
3.6(盎司)+10(盎司)=1磅;
4.6(周)+10(周)=1(季);16周=4个月,4月就是一季度。
1+1=2,幼儿园里的小孩都知道,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却耗费了大数学家陈景润一生的心血,虽大有斩获,却临终也不敢说1+1就是等于2。为什么?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里面的奥妙呢?先来点儿基础知识: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如2、4、6、8、10、12、14、16、18、20等等。
质数(以前叫素数):只能被它自己和1整除的数,如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等等,不知道谁规定的1不是质数。
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偶数(大于等于6),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即:除2之外的任何质数)。
原文是:任何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任何不小于9的奇数,都是3个奇质数之和。
此人1742年6月7日提出了这个猜想,经过世界各国几代数学家的不懈努力,直到1920年才多少有了点的眉目,真是“不学无术”,只会提问题,不会解决问题,弄得后人为他这一句话忙活了几百年,直到现在还没解决。但后来有人说,提出问题的人比解决问题的人更有学问,你说是吗?
验证一下这个猜想,先从小偶数开始:
6=3+3,8=5+3,10=5+5=3+7,12=7+5,14=7+7,16=13+3=11+5,18=13+5,20=17+3=13+7,22=19+3=17+5=11+11,24=19+5=17+7=13+11,26=23+3=19+7=13+13,28=23+5=17+11=15+13,30=23+7=19+11=17+13,好像都对,但是,是不是一个非常大的偶数,也是两个质数的和呢?
算了,不验证了,这样下去何年何月才是个头啊?!况且有人用超级计算机已经验证到2的3000多次方,都符合上述规律。但再大的数会不会也符合这个规律呢?难道你没看出点门路来?就没明白1+1=2是什么意思?
用一个公式来说明:2N=p+q。(此公式如被证明是对的,那么哥德巴赫猜想就不是猜想,而是定理了)
说明:N={3,4,5,6,7,8,9,10,11,12,13,14...},p、q是大于2的质数。
我的理解:1+1=2是指任何一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质数相加,而不需要3个,或更多个。
陈景润完成了1+2,即需要3个,距离仅需要2个还有千里之遥。
要想完全证明1+1=2,还待时日。
1加1等于1的情况如下:
1、一滴水加一滴水,还是一滴水。
2、一群人加一群人是一大群人。
3、一堆苹果再加上另一堆苹果,他们还等于一大堆。
4、一个男孩加一个女孩儿等于一个家庭。
5、一堆沙子和一堆沙子,还是一堆沙子。
6、一群羊和一群羊,还是一群羊。
注意事项
1、如果两个“1”的单位相同,则结果是2。比如1米加1米等于2米,一只鸭子加上一只鸭子等于两只鸭子。
2、如果两个“1”的单位代表同一个量的不同的单位,1+1不一定等于2。比如1米加上1厘米等于1.01米,还等于101厘米,还等于10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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