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之后,被爆出的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不断,可你造吗?有些药品,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
最近有消费者反应,鸿茅药酒作为国药准字的甲类非处方药,应当“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但鸿茅药酒客服人员至今仍表示“所有人都可以喝”。
鸿茅药酒不就是陈宝国曾代言过的那款药酒吗?在不少人心里都被看做是保健品了吧……然而它的真身是药!是药!是药!
△陈宝国曾代言的鸿茅药酒广告
但问题是,此前,鸿茅药酒还多次被质疑夸大宣传、遭暂停销售,看来问题似乎依然未能改进啊,细(ba)心(gua)地健康君帮你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来看看这个你以为的药酒,到底有哪些问题!
客服强调“有病治病,没病养生”
据查阅,鸿茅药酒的生产商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2006年底到2007年4月份,公司全资收购了内蒙古凉城县鸿茅药酒厂后,2008年鸿茅药酒销售额突破亿元。
根据鸿茅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备案信息,鸿茅药酒产品类别为 中药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但健康君注意到,鸿茅药酒从产品、营销包装等多个方面有意无意地弱化它的药品属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
在鸿茅药酒“唯一官方商城”网站首页,鸿茅药酒的功能主治包括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强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鸿茅药酒“唯一官方商城”网站首页截图
对此,3月12日,健康君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鸿茅药酒官方销售热线,客服表示“只要满14周岁,无论男女都可以服用”。当询问作为药品是否有服用禁忌时,该客服才回答称,只要不是对酒精过敏、肝肾功能不全、热闭症的患者,都可以喝。客服人员一再强调:“所有人都可以喝,有病治病,没病养生。长期服用还可以预防老年病、慢性病和心脑血管疾病。”
药品的功能什么时候这么全乎了,除了治病还能养生?
因夸大宣传曾被屡次暂停销售
事实上,鸿茅药酒的广告可谓是夸大宣传的“惯犯”,曾多次陷入夸大宣传漩涡,屡次被监管部门查处而暂停销售。根据健康君不完全统计,因夸大宣传等原因,鸿茅药酒近年来已被各地相关部门曝光、实施暂停销售不下10次。
2008年至2009年期间,鸿茅药酒曾因违法宣传,被湖北、山东、江苏、宁夏、江西等地通报其违法宣传,暂停销售。
2010年1月份,海南省食药监局通报鸿茅药酒等药品广告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属严重违法广告,并被采取暂停在海南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同年7月,鸿茅药酒又因药品广告违法,先后在湖南、云南省内被暂停销售。
2013年4月,浙江省工商局曝光的10个涉及医疗药械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性案例中,鸿茅药酒登上黑榜。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当月,鸿茅药酒就因使用明星代言而被上海工商立案,这也成为新《广告法》实施后被查处的“广告违规第一案”,继而被停止销售。
就算被多次暂停销售,然而它还是会在你身边若隐若现……
宣传新套路——影视剧植入
相信在这些影视剧中,这些镜头让不少网友印象深刻 ↓
△《北上广依然相信爱情》剧照,来源网络
△电视剧《中国式关系》中,鸿茅药酒的镜头,来源网络
可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工商部门可依据广告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业不允许代言。
于是,这就是企业想到的另一个办法——影视剧植入。这样的植入也颇具效果,有网友表示家人在看过电视剧之后,就表示出购买意愿。
可新《广告法》第十六条还规定啦,药品广告药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然而在这些影视剧植入中,显然没有对产品的禁忌人群和不良反应的提醒。
在鸿茅药酒“唯一官方商城”网站首页,也仍然挂着由其最新植入的影视剧中多位艺人的照片搭配鸿茅药酒的宣传语做的宣传海报。
△鸿茅药酒“唯一官方商城”网站截图
对于屡次宣传违法的问题,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张万绥 回应称“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对于因使用明星代言而被上海工商立案,继而被停止销售,张万绥表示,鸿茅药酒在全国有10 万个左右终端(药店),总部当时已经向各省、自治区终端、代理商等发出了撤销明星广告的要求,但因从连锁店到单体店的送达时间晚了几天,所以某个药店未及时撤下广告而被查,“可能就差了两三天”。至于对销售带来的影响,张万绥表示,这对销量影响“不是很大”,但未给出具体原因。而影视剧里不良反应提醒,张万绥只表示企业“考虑过”。
那么这所谓的药酒真是人人都能喝吗?
药酒并非适合所有人
对其所宣称的“有病治病,没病养生”的宣传, 解放军第309医院营养科主任左小霞 曾表示,鸿茅药酒既是药又是酒,不可能适合所有人,孕妇、小孩、肝胆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人群都不适合。一些商品为了吸引眼球声称多种疾病都可以治疗,这个就有夸大之嫌了。
北京营养师协会理事顾中一 表示,药酒中含有酒精成分,“很显然并不适合儿童或未成年人饮用。”作为药品的药酒,其适宜人群关键取决于其中的成分和含量,当然,“人们饮用还是要根据产品的适应症来确定。”
药酒既然是药,当然不能乱用,像上面那位网友的妈妈一样,因为看了一部剧而对其中的产品产生信赖并愿购买使用的人不在少数,然而企业却未给观众任何应有的警示。
多种药酒也曾查出问题
在国家食药总局的官网上,健康君查到批准文号为国药准的药酒种类已超过70种,其中包括史国公药酒、人参药酒、鸡毛药酒、枸杞药酒、追风药酒等。除鸿茅药酒涉嫌虚假宣传外,还有多种药酒也被国家或地方食药监部门查出类似问题 ↓
2016 年11 月,江西众源药业生产的健脾壮腰药酒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宣称“神奇新剂型特效奇药,浑身上下老毛病,两口药酒全搞定,全面恢复各个组织器官病变”。
2015 年3 月,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俨康风湿止痛药酒,因在娄底生活频道发布的广告中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形象、名义为产品作功效证明等被江西省食药监局曝光。
2014 年9 月,吉林一晟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药酒,因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等原因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健康君只想提醒大家,在购买药品时,还是要听从专业医生建议,根据自己的症状选择药物,切不可只看广告,不看疗效。
采写 张秀兰 王叔坤
编辑 火星Lu
广东医生谭秦东因在网络上撰文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近日对其进行跨省抓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回顾这一案件,谭秦东的行为到底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凉城县警方所称的“涉嫌刑事犯罪”?警方跨省抓捕是否涉嫌滥用权力?鸿茅药酒“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新华社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一问:凉城县警方有权跨省抓捕广东医生吗?
事件开始于去年12月。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广州市用手机APP“美篇”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将“鸿茅”写作了“鸿毛”)的文章。文章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人并不适合饮酒,“鸿毛药酒”通过电视广告“夸大疗效”,幕后推广公司有巨大商业利润。
几天之后,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鸿茅药酒作为国药准字号非处方药,却被称为“毒药”,其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侵犯了商品声誉,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018年1月2日,凉城县公安局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凉城县公安局认为,谭秦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1月10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凉城县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文书显示,该案于2018年1月、3月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该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
那么,凉城县警方有权穿越大半个中国,去广东抓捕医生吗?
凉城县公安局表示,鸿茅国药的生产中心位于凉城县,退货退款造成的损失都发生在当地,属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当地警方有管辖权。
部分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跨省抓捕本身不是问题,但这样做难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事实上应该由广州警方来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管辖是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谭秦东在广州上网发文,居住地也在广州,即便要行使刑事追诉权,也应该由广州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殿明认为,警方虽然具有跨省抓人的权力,但刑事拘留权是法律授予的重器,凉城县警方在整个事件中行动如此迅速,是否有滥用权力的嫌疑,还值得商榷。
二问:十年来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鸿茅药酒,到底是酒还是药?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鸿茅药酒的商品包装上,标有“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妇女气虚血亏”的字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晚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表示,非处方药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调查发现,从2008年起,江苏、浙江、海南等多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次发布公示,要求停止鸿茅药酒的销售和广告发布。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多年都将鸿茅药酒广告列为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告,认为鸿茅药酒广告“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然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鸿茅药酒的广告批文并未间断。2018年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对此,王殿明认为,“鸿茅药酒注册公司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未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有力的监管”。
“药品广告屡禁不止,还在于广告管理流程存在漏洞。”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爱萍认为,“监管部门不能因为企业之前的广告违规,就拒绝对企业新的广告进行审查。鸿茅药酒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即便广告不断受到查处,仍通过修改此前的广告继续不断申请新广告。”
三问:医生吐槽鸿茅药酒值得动用警方吗?
关于谭秦东发文“吐槽”鸿茅药酒的动机,内蒙古警方和律师意见相左。
凉城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谭秦东在接受讯问时表示,他发表文章是受朋友鼓动,想吸引读者眼球,为的是“能出名”,所写内容大部分来自互联网。
然而,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提供的谭秦东的申诉书上写的却是,自己的原始动机是“对‘鸿茅药酒’虚假广告宣传心存反感”。
谭秦东发文“吐槽”鸿茅药酒真的是在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吗?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得是捏造事实,诋毁别人的商品信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认为,谭秦东身为医师,提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中老年人对药酒应当有所禁忌的观点,并没有捏造事实。另外,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针对的不是一般的批评者,而是企业的竞争对手。
张建伟认为,专业人员乃至社会公众指出某一产品具有内在缺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通过意见表达,是在行使监督权。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打压医生,会压缩社会监督的空间,损害公众知情权。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认为,谭秦东的言论即便有不对的地方,也至多是构成民事纠纷。当地警方不应干预民事纠纷,不应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要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警察是代表国家在执法,行使警权必须慎之又慎。
4月16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发布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声明,称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谭秦东发布的《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认为,执行刑法应当谦抑,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在声明中呼吁: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内容来源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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