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镇户口的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以上6倍以下为标准来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若被征收人本人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超过部分还会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标准来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不是“一次性买断”的,也不是以胎数来罚款,而是根据超生的子女个数,来决定缴纳的罚金的金额。标准为: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来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超生几个就罚几个,比如超生第三胎为双胞胎的,就要交双份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法律分析:农村居民有超生一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双方应当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征收一次性社会抚养费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依据,按照可支配收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生育法规标准的情况确定征收数额。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