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流产每人次1000元。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法律分析: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平时的生活中,没有特殊情况女性都会把自己的孩子生下来,不会轻易打掉。但是有时候会遇到孩子发育不良,或者自己身体问题等,此时则只能把孩子打掉或者引产。那么女性5个月引产了生育津贴怎么算呢?另外,生育津贴剩下的60天怎么算呢?说起生育津贴这是国家给适龄生育女性的福利。即女性在生产后除了报销正常的保险以外,还可以在生产后三个月内到单位处领取一定金额的生育津贴。但是前提是女性生育属于计划内,同时已经缴纳了一年的社保才可享受这个福利。同时,女性们要知道生育津贴核算的公式是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因为每个省市的产假和人平缴费工资有一定差异,所以最终算出来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这个大家要知晓。如果女性在5个月的时候引产,她还是享受42天的产假,所以在计算的时候需要按照42天产假来算。
不过女性要注意哟,现在的产假已经进行了调整,有些省市的产假达到了158天,这样则多了60天。但是生育津贴还是以相关规定的时间来核算。其中 顺产 都是按照98天来计算而难产或者 剖腹 产则再增加15天,如果是生育的多胞胎,那么增加一个胎儿,则增加15天,这些规则需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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