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范围不包含如下情况: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
2.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4.车祸、打架、自残、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5.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扩展资料
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
商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项目包括:
1.免赔额内的医疗费用;
2.保险公司除外承保的既往症;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等;
4.矫正手术、体检项目、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和牙科治疗项目、康复治疗、非意外导致的整容整形手术等;
5.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包括不孕不育治疗、分娩、流产、节育、产前产后检查等,以及因为生育而引起的并发症等。
一般来说,在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中,都会在免责条款说明无法报销的项目,投保人/被保险人仔细查阅保险合同条款细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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