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报销医院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可以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的计算系数。
Ⅰ类:乡镇卫生院及在乡镇(不含城关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
Ⅱ类:在县城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和市辖区的区直医疗机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水平已经超过全省县人民医院平均水平的Ⅰ类医院。
Ⅲ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和省属二级医疗机构被省卫生厅评定为“三级医院”的县级医院次均住院医药费用水平已经超过全省市属二级医院平均水平的Ⅱ类医院。
Ⅳ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三级医院(含省市属三级医院、社会办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和三级专科)次均住院医药费用水平已经超过全省市属三级医院平均水平的Ⅲ类医院。
Ⅴ类:被取消定点资格后重新获得定点资格未满一年的或被暂停定点资格后恢复定点资格未满9个月的医疗机构因违规违纪而受未涉定点资格的处罚未满半年的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在恢复正常类别之前,必须经省农合办与市县农合办联合现场检查验收。Ⅴ类医疗机构不宜开展即时结报。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三级综合医院。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意见(2015年版)》,市级二类,起付线1000元,1000元<合理医疗费用≤4000部分报销50%,医合理疗费用>4000部分报销70%。孩子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为3200元,算法就是:(3200-1000)×50%=1100元。由最后所得金额可见,应报销费用高于实际报销费用,原因如下:一是3200元并不全是合理医疗费用,有些费用是不报的,医院的级别越高,一般自付部分就会越高;二是不知道孩子是不是由县妇细保健院先办理了转诊证明,再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审批,然后再到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这样才属于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不下调。如果没有办理这样的手续,直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然后再办理相应手续,这就变成了非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下调20%,那么实际报销比例就成了30%,从而造成报销的不多。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