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致5岁孩子右肱骨骨折,符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十级”“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的规定,加害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康复费。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4、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5、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6、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1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10%(伤残赔偿系数)。
4楼回答得对,你让伤者起诉,把你列为第一被告,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这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的那部分钱,即使你没有向保险公司提供所需单据,保险公司也会在执行期内赔付的。但是法院判你赔付的那些钱,你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话,还是要提供单据的!不过,伤者要想向法院起诉,就必须提供证据。这样,你就可以把他向法院提供的单证复印一下,让法院盖章,这样,这些单证保险公司也是认可的!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