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会被判死刑。
3、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否会判死刑,还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杀人偿命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就利用了法律的漏洞,杀了人犯了法以后不仅没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活得很逍遥。我国的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在国外却有着和我们不同的制度。
西方国家一般不会判处犯人死刑,而是判处他们长达百年的刑法。还有一些在我国应该判死刑的犯人,在国外却被判无罪。加拿大发生的一起恶性杀妻案,按道理来说杀人犯应该判死刑,但是他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不仅没被判刑,反而获得了妻子的保险赔偿金,逍遥法外地活着。
在加拿大,一个精神分裂男子,在家里将妻子枪杀,证据确凿。但是法官在判决的时候,认为这个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疾病,所以判处了这个男子无罪。这个审判遭到了女方亲属的极力抵制,但是仍旧没办法挽回判决。最可怕的一点是,这个男人杀了自己的妻子,却享受了妻子的意外身故保险金。虽然加拿大的法律里规定,罪犯不应该被准许从他们犯下的罪行中受益。 但是这一条规定,并没有阻止法官判处男人有罪,也没有阻止男人获取妻子的保险金。
所以说,国外的月亮真的不是明亮的,有时候反而是非常阴暗的。加拿大的这个杀妻案,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都不应该判处男子无罪,但是法官就是要坚持这么判决。突然感觉生活在中国真的很安全,起码人身安全有保障。就算自己发生了意外,国家的法律也会让犯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精神病人了杀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这个精神病人在杀人的时候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精神病人能否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即经过司法鉴定为准。如果鉴定出来该精神病人在杀人的时候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他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被告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但不管这个精神病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赔偿这一块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精神病人自己有财产的由病人自己的财产进行赔偿。如果他没有财产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谁是他的监护人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他的父母为他的监护人,没有父母的由他的配偶作为监护人)。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法条: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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