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关信息: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5年2月9日,刘汉被执行死刑。
法院一审做出的死刑判决并不是生效判决,刘汉上诉后,二审做出的判决才是生效判决,但是因为死刑的特殊性质,死刑的判决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合然后才可以执行。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5年2月9日,刘汉被执行死刑
很大可能为枪决,但不排除注射死刑的可能。我国死刑执行方式有两种:注射死刑和枪决。执行方式由犯人提出申请,由法院决定。
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的,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 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而刘汉刘维是在湖北咸宁执行死刑,所以很大可能为枪决,但不排除注射死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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