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或流产:2000元
②满7个月以上剖宫产或流产:3000元
③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④怀孕3-7个月生产或流产:1000元
⑤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300元
2、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具体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l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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