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人当然希望自己的婚姻是以幸福收场,可是很多人的想得如此,最终却以悲剧告别,可能是因为天灾也可能是因为人祸。
而其中的人祸绝对是最让人难以接受的,面对天灾人不可抗拒,所以即使万般无奈也只能面对,但是面对人祸却也多少是因为自己识人不明才会有这种结果,所以就充满不甘和无尽的悔恨_所以天灾可怕人们却能心中无怨,人性凉薄的人祸却让人久久不能释怀。
《白虎通·三纲六纪》:“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汉·王充《论衡·问孔》:“五常之道,仁、义、智、信也。”所以,这里的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封建礼教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
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历史朝代里,女性的地位低于男性。两宋之后,理学成为了中国古代最为精致、最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自此,理学的枷锁牢牢束缚住女人的双脚,“三纲五常”约束着她们的言行举止,使得她们变成了任男人欺辱的生育工具。
由于,古代女子婚后多为“全职主妇”,所以,一般来说,如果丈夫过世得早,年轻守寡的女人就失去了生计。那么,在失去了顶梁柱的家庭里,寡居的女性该如何活下去呢?她们有没有机会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呢?
“从一而终”是古代道德观对女性的基本约束,只要嫁入了婆家成为人妇,那就得一辈子为自己的丈夫守住贞节。即便是丈夫发生某种不测意外身亡,大多数女子也没有权力追求新的幸福。为了所谓贞节,这些女人的一生都得一个人度过。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某些朝代还出现了女人以自残、自尽这种方式表现忠贞。
例如:在明朝时期,就出现了一位寡妇为了守贞而切掉了十根手指的情况。那些因丈夫过世而殉情的女子,更是数不胜数。
当然,道德只是对人的软性约束,有些女人并不会做上述选择。在某些人力不充裕的朝代,也有过鼓励女人再嫁的先例。只不过,不论是否得到朝廷的鼓励,再嫁的女人都得面临一些现实问题。
首先,世人的道德观已根深蒂固,女性本身很难完成观念的转变。
其次,即便是女人改嫁他人,一旦改嫁的消息传到了婆家,那么,婆家势必会为死者大闹一场,不拆散二婚誓不罢休,闹得人仰马翻。
最后,世人都赞誉守贞,且对再嫁的女子抱有偏见,丧夫的女人很难找到良配,只能许配给鳏夫,婚姻生活并不美满。
既然,再婚的可能性不高,那么,寡妇又该如何生存呢?
实际上,在我国古代,寡妇与人私通的现象是非常常见的。寡妇丧偶,生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所以,找情人满足欲望也是人之常情。况且,寡妇的生计堪忧,无法保证自己活幼子的衣食,有时为了活下去她们不得不寻找一个“秘密情人”。
不过,与人私通虽然能解决一些现实问题,但这是建立在未被人发觉的基础上的。绝大多数朝代,都有针对寡妇私通的刑律。若寡妇与情人隐蔽得好倒也没什么,一旦东窗事发,那他们将会承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浸猪笼”,“骑木驴”等刑罚,就是针对不贞女子的酷刑。时至今日,现代人对寡妇仍存有偏见,这就是古代贞节观的遗毒。
前面提到的三种情况,说的是寻常人家里的寡妇。凡事总有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常出现于富贵人家。
如果,丈夫的家庭条件不错,有固定产业或事业,夫妇二人又膝下无子。那么,在丈夫过世的情况下,其夫人也有可能继承产业,成为“女强人”。
早在秦朝时,便有这样一位寡妇清,他的丈夫是一名出色的商人,积累了万贯家财。在其丈夫过世后,这名寡妇非但没有改嫁,亦保守贞节没有与人私通,她继承了丈夫的产业并亲自经营,使家业越赚越大,她也成了闻名全国的商业巨子。秦王听说这件事后,立即对这名寡妇进行了嘉奖。
寡妇里最为悲惨的莫过于古代草原民族上的丧偶女性,对于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来说,女人的地位甚至与牛羊等同。一旦丈夫过世,其妻子便会改嫁给兄弟或儿子。众所周知的典故“昭君出塞”,其实还有后文,在呼韩邪单于过世后,昭君改嫁给呼韩邪的儿子。这种现象在现代人看来,无疑是违背人伦的。但在古代的草原民族,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要说对再嫁这件事最开放的朝代,当属唐朝。
唐朝时期理学尚未兴起,所以,当时的观念还是颇为开放的。据悉,有至少十位唐朝公主婚后改嫁,且得到了皇帝的支持。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清朝,乾隆年间山西地区有一寡妇杨氏,在丧偶后由夫家为其另寻佳偶,促成了又一桩婚姻。不过,在绝大多数时期,古人对改嫁寡妇的态度是非常冷漠的。
明朝时期,河北一带有一丧偶的女人想要再嫁,然而,婆家听说这一消息后,竟纠结人手“殴杀之”。到了今天,离异或丧偶的女性再婚已经是非常司空见惯的事了。这也说明,现代人已汲取了古人封建愚昧的教训,完成了从闭塞到开化的转变。
参考资料:
【《白虎通·三纲六纪》、《论衡·问孔》】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