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成亲前的三媒六聘是指中国古代婚姻嫁娶的礼仪形式。古人男女婚姻的缔结可不像我们现代人这样讲究婚姻自由,古人的婚姻缔结是必须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礼仪程序上必须符合三媒六聘、三茶六礼。
古时候婚姻在儒家主张的婚姻嫁娶的礼仪中,男女婚姻遵循“无媒不娶”,并把媒妁的作用载入立法,意思是婚姻虽然是由父母做主,但是必须由中间人牵线搭桥,这个中间人就是媒人。
古人成亲前的三媒是指:男方的媒人;女方的媒人;双方牵线搭桥的媒人。
古人成亲前的六聘是指婚姻礼仪形式除了男女婚姻要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外,还要按照订婚到结婚的“六聘”的婚姻礼仪程序完成。“六聘”是指婚姻缔结过程中的六个环节,也可以称之为“六礼”。“六聘”分别是:
1、纳采:男方向女方家求婚时送礼,这时就是礼貌性的象征地送一些小礼物。
2、问名:男方向女家问清楚女子的名字、生辰八字,用来占卜。
3、纳吉:占卜后,根据卜得吉兆后向女方家报喜、送礼、表示订婚的意愿。
4、纳征:订婚,正式向女方家送聘礼。
5、请期:选定良辰吉日结婚,向女方家征求同意。
6、亲迎:新郎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三茶的意思是男女婚姻非常隆重的一个礼节,古时候在江南一带较为流行,一般是订婚时“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同房时的“合茶”。
综上所述,三媒六聘、三茶六礼均是儒家倡导的婚姻礼仪形式,言必信,行必果;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诺千金,双方都不能再反悔。在当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必须信守自己的承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声誉。儒家重视“礼”,三媒六聘、三茶六礼这种相对繁琐的礼仪形式,标志着儒家对婚姻大事的重视态度,但是在以后中国历史上的民俗中,民间往往不是完全按照三媒六聘、三茶六礼的程序办喜事,婚姻礼仪环节根据当地的习俗都会有不同程度地删减。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指儿女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媒:男方的媒人;妁:女方的媒人。媒妁:婚姻介绍者(媒人)。
无媒不成婚,婚姻从古至今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在中国古代,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结婚不经媒人从中牵线,就会于礼不合,虽然有两情相悦的,也会假以媒人之口登门说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会行结婚大礼。
《卫风·氓》中所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意思就是说“不是我故意拖延,而是你没有找到好媒人”。由此可见,媒人在当时就已经是婚姻的必备条件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俗语,指儿女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出自汤显祖《还魂记·婚走》。
现在社会普遍认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专偶婚形式,现今只有某些地区因过去的文化历史及部分民族仍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群婚模式。世界上多数国家与地区采用婚姻登记制,在满足其条件下不限制结婚次数。
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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