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最新报销政策:职工医保普通结核病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季,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2%,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1%;居民医保普通结核病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050元/季,报销比例70%。取消原肺结核慢病病种,原享受肺结核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并入普通结核病病种继续享受门诊待遇。耐多药结核病实行特病门诊管理,将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除贝达喹啉和德拉马尼等限耐多药结核患者使用药品以外的治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单位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三、国家对以下几类人群实施减免政策:
1、新发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无论痰涂片为阳性或阴性均可免费治疗;
2、复治菌阳肺结核患者前唤,即慧芦凯曾经患过结核病再复发,且痰涂片检查为阳性的具有传染性的患者;
3、结核性胸膜炎患者,主要针对学生,学生罹患结核性胸膜炎几率较高。
以上人群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获得全疗程的免费诊断及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哗哗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检查治疗的以下项目实行免费政策 :国家为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免费提供1次痰涂片(3份痰标本)和普通X光胸片检查;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的痰涂片检查(3或4次,每次2份痰标本)和治疗结束时的1次普通X光胸片检查(初、复治患者各提供1次免费);对纳入结核病治疗管理系统的肺结核患者给予交通补助或采取服药后为肺结核患者提供鸡蛋、牛奶等营养食品的方式给予补助100元---150元的标准。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