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药品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都要符合哪些要求条件呢?
01根据相关管理法的规定,要想销售药品的话,必须要具有相关机构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并且药学技术人员都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02要想销售药品的话,必须要有适应该药品销售的营业场所,其次还需要相应的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条件。
03销售药物的话必须要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证书,并且还要有相应的质管人员或者是机构。
04还有就是《药品经营许可证》了,需要到相应的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进行验收,得到《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一、销售处方药应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处方药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需要具有执业医师处方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第十条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
第十一条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第十二条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 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结合药品流通市场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一、药品销售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二)药品销售人员必须是与劳动部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合法聘用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企业营销工作。
(三)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正式的任职文件,企业应对药品销售人员的药品销售行为负责。
(四)药品销售人员必须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符合条件的药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由市局统一录入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申请登记的销售人员应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证明资料。
(1)高中以上文化毕业证书或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
(2)与劳动部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聘用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
(6)药品销售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7)需要的其他证明。
(五)企业销售人员发生变化的,或变更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的,应在7日内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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