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购
基于婴儿配方奶粉的供不应求,每位客户目前只限购买两罐。如果您无法从货架上招到所需的配方奶粉,敬请随时查询我们的工作人员以便提供协助。
这样的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大批购买奶粉,然后转手卖到中国。在2015年,由于奶粉短缺,Coles就曾经收紧限购政策,将每人每次限购4罐改为2罐,包括所有奶粉品牌。后来这项政策稍有松动,又变成了4罐,最后又回到了两罐。
扩展资料
限奶令相关
由于中国内地的婴儿奶粉曾出现三聚氰胺等质量问题,相对而言港澳地区和海外的奶粉质量让人放心,中国内地消费者通过各种途径抢购港澳和海外零售市场的婴儿奶粉,造成当地奶粉市场出现供应紧缺。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已推行婴儿奶粉限购。
为限制抢购奶粉,适当预留婴儿奶粉给本地居民,香港特区2013年3月1日起实施《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根据该法例,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离开香港的16岁以上人士每人每天不得携带总净重超过1.8公斤的婴儿配方奶粉,这相当于普通的两罐900克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奶粉限购令的根源之一,是内地居民对优质婴儿奶粉的渴求,而内地市面供应的奶粉难以让消费者信赖和放心。2013年5月1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愿在2013年10月检讨“限奶令”。
参考资料澳门海关第486/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
欧美地区没有限制带多少奶粉出境,只是中国海关限制不能带超过5000块商品入境,如果超过这个价值就是补关税,2017年3月海关针新政策进口奶粉的税率从10%上调至15%。
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在中国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41号文件”的“税收新政”,免税额度是1.66公斤,按照荷兰牛栏奶粉800克一罐来计算就可带两罐。
扩展资料:从2013年3月1日开始,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限制婴幼儿奶粉出境”正式实施,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
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
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而奶粉限令的实施,已使得香港市面上的婴儿奶粉供应更加紧俏,一些销售商借机提高售价,通常一罐900克奶粉较2012年12月份上涨了20至30港元。
德国德国奶粉限购是从1月底开始的,德国最大的日用品连锁店DM以及ROSSMANN等大连锁店在奶粉柜台贴警示称,“每位顾客最多只能买3包奶粉”。DM超市的限购规定又“升级”,不但限购3包,还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明或带着孩子才能买。
德国海关也一般只允许华人一次往中国寄5包奶粉。因此很多国内的人通过外国人代购,或通过德国食品商代买。
参考资料:
奶粉限购令-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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