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外国人名字姓和名顺序。
琼斯是姓,大卫是名。 又如 Edward Adam Davis (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爱德华)” 是教名,“Adam(亚当)” 是本人名,“Davis(戴维斯)” 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
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 John Wilson, Junior, (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乔治·史密斯第三。)
在口头称呼时一般称姓,如“布朗”先生、“撒彻尔”夫人。汉译一般简称他的姓。除了正式的教名和姓外,英语中还常使用呢称来相互称呼,特别是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人们更喜欢用昵称。
书写时,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姓不能缩写。
西方有些国家的人名中,在姓前带有一个表示贵族身份的标记,英国人姓前用“劳特”或“恰尔德”“恰尔德”是“贵公子”的称号,现已废除。“劳特”是爵士称号,也泛指—般贵族。另有冠于名前或全姓之前的“舍”。“舍”与“劳特”含义略同,但不单独冠于姓前。
外国人的姓名的顺序是:名在前,姓在后。
例如:大卫·贝克汉姆,见面都称贝克汉姆先生,但如果关系很好,就可以直接称呼大卫。
例如:姚明在BA的球衣名字就是“YA0”,都是称呼别人的姓氏。正式场合下都称呼姓,日常亲昵的称呼就直呼其名。
例:Jim Green,其中Jim是名,Green是姓。如果和这个人的关系很好,可以直接称呼Jim:如果关系一般,或者在正式场合,就要称呼Mr Green了。
外国人姓名称呼需知:
“中国人把姓放在前面,表示对祖先的尊重:外国人把名放在姓的前面,表示对自己的尊重。”外国人见面都是称呼对方的姓。
外国人的姓名与中国人特别是汉族人的姓名在组成、排列顺序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和阿拉伯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许多人在名和姓之间还加有父名、祖父名等,不少外国人的姓名多达三四个字节,甚至更多,而且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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