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3900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肋骨骨折3根,受害人伤情应已构成轻伤二级,会赔偿医疗费1500元、误工费500元、护理费500元、营养费300元、交通费100元、后续治疗费1000元,合计3900元。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