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我国没有具体的血液透析医保报销制度。但是消费者参加了基本医保,在进行血液透析的时候,其费用可以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报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血液透析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200多万人,需要进行透析治疗,而根据卫生部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透析登记的病人只有29万人左右,实际估计约33万人,其中血液透析约30万人,按年透析费用6万元计算,目前我国血透市场规模约200亿元。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医院收费情况,平均一次血透价格在430元-550元,以血透均计450元、每周两次透析、一月1-2次灌流计算,病人如果没有医保,每月在公立医院的治疗费用约为4340元,一年费用约5.2万元。由于血液透析属于“特种病”范畴,所以其结算周期为360天,门诊也按照住院的比例报销。按照城镇医疗保险的规则计算,在自费1300元的起步线之后,如果在三级医院透析,花费在1300元-3万,报销比例为85%;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0%;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而如果是二级医院,1300元-3万的报销比例为87%,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2%,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97%。按此规定,患者如果在三级医院治疗,每次血透自己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为24元,在二级医院每次透析,自己仅需支付14.4元。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