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医疗保险分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两种。
1.孕妇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部分产前检查可免费,到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二、如果孕妇参保缴纳住院医疗保险:那么生病住院时只能享受医疗保险。
3.孕妇参加保险缴纳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和婴儿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大多数必要的产前检查项目可记账或报销。
二、医保可以报销哪些。
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药品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和服务设施费用。
1.基本医疗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药品费用包括甲类和乙类。甲类药物是保证临床治疗基本要求的国家统一药物,乙类药物目录由各地区调整;
2.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费用:血液透析、骨髓移植等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费用;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使用的必要生活服务设施的费用。
第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
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产检报销如下:
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
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
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注意: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
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