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出自苏轼关于读书作文的名言:“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以笔者的理解,这里的“约取”,不单指少取,主要是指慎取、精取,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谓“取”,就是对书中所言之事、所论之理、所抒之情的认可和接受。“取”不贵其多,而贵其精,应以“少少许胜多多许”。下面是几个典型的人物:一、姜子牙,二、勾践,三,马云。
姜子牙,姜姓,吕氏,名望,字子牙,号飞熊,也称吕尚。商朝末年人,其始祖四岳伯夷佐大禹治水有功而被封于吕地,因此得吕氏。姜子牙出世时,家境已经败落了,所以姜子牙年轻的时候干过宰牛卖肉的屠夫,也开过酒店卖过酒,聊补无米之炊。但姜子牙人穷志不短,始终勤奋刻苦地学习天文地理、军事谋略,研究治国安邦之道,期望能为国施展才华。姜太公是齐国的缔造者,周文王倾商武王克殷的首席谋主、最高军事统帅与西周的开国元勋,齐文化的创始人,亦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影响久远的杰出的韬略家、军事家与政治家。历代典籍都公认他的历史地位,儒、道、法、兵、纵横诸家皆追他为本家人物,被尊为“百家宗师”。
越王勾践(约前520-前465),是允常之子。公元前497年允常卒,勾践继位。前494年,吴伐越,大败越。勾践夫妇入臣于吴,为吴王夫差养马三年,卧薪尝胆。前491年(句践七年)返国,誓复吴仇。建都大越(今绍兴),任用范蠡、文种、计倪等一批能臣谋士,励精图治,发展经济,生聚教训,国力大增,终于在勾践24年(前473年),一举吞并吴国。进而迁都琅琊,窥视中原,会齐、晋等诸侯于徐州,并致贡周室,成为春秋霸主之一。
勾践,春秋末越国国君,又名菼执。曾败于吴,屈服求和。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越系古越人所建之国,越王允常时其国渐强,故楚国乃联越以制吴。
一个是Apple的Steve Jobs,一个是阿里巴巴的马云。
Steve Jobs在大学退学后当然也很迷茫,但是他在迷茫时期做的事情A,直接导致了若干年后他做的B,而B改变了整个电脑系统:
A、Steve Jobs旁听了一门书法课,被漂亮的书法艺术迷住了
B、Steve Jobs从制造第一台苹果电脑开始,就把赏心悦目的电脑字体带入了人们的事业
A——>B,在A那个年代去考虑它因为可能造成B的意义?who knows?
接下来是马云
马云成绩不太好,高考考了三年之后也只是上了杭州师范学院的专科,学的是英语,学生时代就曾经做过杭州学联主席。去澳大利亚一个家庭里度过一个暑假,从而改变他看很多问题的看法和角度。
不用看关于马云传记的长篇大论,仅仅从刚才这段话中,我们分析一下,里面全是dots,而后来阿里巴巴的诞生,则完全是connecting the dots的结果。
dots之一,马云高考三年,很丢人吧,但是他不觉得,练就了他的品质,connecting the dots之后,阿里巴巴有了像马云这种品质一样的企业文化
dots之二,马云上了专科,这要让清华的学生接受这样的显示,简直等同于把他们推入地狱,但是马云不,他学的英语,并且打下了坚实的英语功底,connecting the dots之后,阿里巴巴的外贸功能展示的淋漓尽致
dots之三,马云做杭州学联主席,积累了足够多的人脉,connecting the dots之后,马云打通政府界,工商界,学术界层层关系,把阿里巴巴搞的红红火火,前两天上海市委书记问,为啥上海出不了马云,原因之一是马云这种人很少,而这个马云是在杭州上的大学。
dots之四,马云在年轻时代出过国,他发现中国教科书上所说的——China is the richest and the happiest country in the world——完全不是那回事儿,所以他开始think differently。所以不像baidu学google,sina学yahoo,阿里巴巴的B2B模式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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