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幼儿园一孩子在滑滑梯时不小心摔了下来,刚好是头先着地,经过拍CT显示有轻微的头骨骨折,医疗费什么的,该拿的责任我们都愿意承担,后来医生说不需要治疗,也不需要吃药打针,只要避免二次伤害,多休息自然就会好,今天我们买了些补品去看望孩子,家长要求我们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好无语,要那么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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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一) 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颅骨骨折 定不到一级伤残都在5级左右,按这个标准,民事诉讼可以赔20万左右,具体的要做伤情鉴定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工伤认定一年有效,但是一个月内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医疗费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金与个人工资,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无法计算!
建议拨打12333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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