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分为实用美,形式美,音乐美、精神美和创造美。
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
是个人在接触具体事物的过程中,受其作用、影响和刺激时产生愉悦、满足等美好感觉的原因,是人们通过反思和寻找美感产生的原因,从具体事物中发现、彰显、界定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丑”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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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美不仅根源于实践,而且本身就是实践的最直接的存在形式。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是丰富复杂的,因此社会美也是繁多的,主要表现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领域。
包括:社会斗争及成果的美;生产活动及产品的美日常生活的美;作为社会的人的美。特别是作为一定时代、阶级的主体的社会先进力量、先进人物身上的美。如为人类进步事业奋斗的献身精神与行为,乐观进取、吃苦耐劳、助人为乐的生活态度与道德情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美
美包括生活美和艺术美两个最主要形态,生活美又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
美的内涵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但它本身是一种主观感受。美包括生活美和艺术美两个最主要的形态。生活美又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艺术美包含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几个基本范畴。喜剧有讽刺、揶揄、滑稽、机智、幽默、怪诞、荒诞等子范畴。
所有创造美的劳动都是具体的劳动
个体在其与对象的对立与僵持中,需要劳动来解脱。只有劳动能把个体从对象关系中解放出来。由于个体所面临的对象是多种多样的,个体的劳动形式也就是多种多样的。
从表面上看,个体的劳动过程是满足吃、穿、住、用的过程。它是那样地实在,那样地俗不可耐,不少人甚至诅咒是劳动使他变得辛苦起来。然而,劳动对于人,就像生命对于人一样是不可或缺的。恩格斯说的好:“劳动改变了人本身”。
如果没有劳动,也许世界上至今没有人类,如果没有劳动,人们不可能有今天这样丰富的生活。人们可以改变劳动的形式,但却不能取缔劳动本身。因此,在各种各样劳动形式的背后,其实是人与对象之间是自由的或者不自由的种种对象关系的表达,这一点,是万事万物是否“美”的总根源。
美学研究的中心范畴,包括美的本质和美的形态。 美的普遍本质的各种具体表现形态,包括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等等。
社会美
经常表现为各种积极肯定的生活形象。它包括人物、事件、场景、某些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等的审美形态,是社会实践的直接体现。
自然美
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它的社会性是指自然美的根源在于实践。自然性指自然的某些属性、特征,即人的感官所能辨认的或实践中肢体所能运用的那些自然原有的感性形式,它们是形成自然美的必要条件。自然美的主要特点侧重于形式,以自然的感性形式直接唤起人的美感,它和社会功利的联系较为曲折。
艺术美
艺术美是生活和自然中的审美特征的能动反映,是审美意识的集中物态化形态。艺术美作为美的高级形态来源于客观现实,但并不等于现实,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它包括两方面:艺术形象对现实的再现;艺术家对现实的情感、评价和理想的表现,是客观与主观、再现与表现的有机统一。它的特征在于具有审美功能,能给人以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获得的最为纯粹的美的愉悦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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