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即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病的门诊报销标准提高至75%,而在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提高至55%。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即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报销标准也提高至65%。“小点”单次转诊在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患者在选定的“大点”内无论进行多少次门诊治疗,均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当然,前提是300元的月度限额(职工医保)。如果超过30天的转诊有效期,在“大点”的报销比例就会从55%降为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城镇职工医保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2、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4、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二、城镇居民医保1、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门诊报销比例(1)选择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55%,每年免赔额为100元,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
(2)选择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50%,每年免赔额为550元,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最高限额为20万/年)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15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300元每次。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8%,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40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800元每次。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65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1300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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