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物,过关超过5000元人民币要上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超过5000元的,需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旅客进出中国国境,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向海关申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旅客境外获取5000元以上个人自用进境物品需缴税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的《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超过5000元的商品究竟怎么收税: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一般税率在10%到50%之间。
一、10%税率的物品
食品、饮料;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房用具及电话机、传真机、游戏机等小家电;家具;摄影摄像机及配件;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文具用品及玩具;邮票、乐器、体育用品(除高尔夫);未有列名的其他物品。
二、20%税率的物品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手表(万元以下)、钟及其配件;电饭煲、榨汁机、豆浆机等电器类厨房用品;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影音设备、电视摄像机设备及其配件;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其配件。
三、30%税率的物品
高档手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用品
四、50%税率物品
烟、酒、化妆品
电脑属于必须征税的20种物品之一。因此,国内居民旅客从境外带入电脑,属个人自用的,按行邮税征收税款。手提电脑税率为20%,计税价格固定为人民币5000元。如果实际价格与此固定价格相差3倍或3倍以上的,另行确定计税价格。
因此,您作为国内居民旅客从香港带入手提电脑,需交5000*20%=1000元人民币的税。
具体税目及税率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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