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 第二十七条 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只要是24周岁以上生育的,都属于晚育。女职工生育科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5天。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 第二十七条 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只要是24周岁以上生育的,都属于晚育。女职工生育科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5天。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