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倍他-内酰胺类:(1).青霉素类:如青霉素v、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针,氨氯西林针、青霉素g针等;(2).头孢类: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呋辛酯、头孢克洛、头孢克肟;头孢唑林针、头孢拉定针、头孢曲松针、头孢哌酮针、头孢他啶针、头孢夫辛针等;
2.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类):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
3.喹诺酮类(含针剂):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司帕沙星、帕珠沙星、依诺沙星等;
4.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
5.其他类(分子结构各不相同,属于几个小类):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嘧啶;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等。
还有一大类是四环素类如土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美满环素等,这类药副作用比较大,现已很少用!
对乙酰胺基酚不是抗生素,他属苯胺类解热镇痛药,主要用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痛经,关节痛等
法律分析:1、非限制使用药物(一级药物):经临床长时间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药。2、限制使用药物(二级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效果、安全性、对细菌的耐药性、药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药物。3、特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须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所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效果或安全性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及其药价格价格高的抗菌药物。抗生素类药都是处方药,都须要在大夫的处方指导下使用。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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