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一次献全血量为多少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一次献全血量为多少ml?,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安全的献血量是一次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献血法》规定献血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根据人的生理规律,红细胞的寿命为120天,白细胞为9—13天,血小板为8—9天。按生理功能恢复的正常速度,一个人献血后需间隔4个月才能再次供血。 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 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所以,献血的体重标准定在男性为50公斤、女性为45公斤。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存储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充上;血浆蛋白质,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能恢复到原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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