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至33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立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立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使未满十八岁的怀孕后如何赔偿?使未满十八岁的怀孕后的赔偿,应当依据过错的认定情况而定,如果男方有过错能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能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另外,如果女方选择生育孩子的话,待孩子出生后可以先搜集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的相关证据,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女方选择做人流的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男方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给女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如何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并应充分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以及犯罪的年龄、是否是初犯、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一向采取的原则都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同时,还不能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也要与成年犯分别关押。而要是未成年人涉嫌强奸罪的话,一般是按照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基于法律上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对有关事项进行合法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有关诉讼状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
如果女孩子年满16周岁以上,那这种情况下男生女生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其实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男生女生同居,然后怀孕就要负法律责任这种说法,另外也没有明确规定女方怀孕就必须让男方赔偿。如果两人同居导致女方怀孕,关键两人都不想将孩子生出来,那么去做流产的时候,可以让男方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的一些营养费用。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建议大家最好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再生育孩子,这样对孩子对自己来说都更加负责任一些。如果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目前只是同居关系,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这种情况只要感情稳定,建议大家去领取结婚证。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