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具备一定的规模,起码要在二级以上医院,有足够的床位、病种齐全,能承担起教学任务。
2、要有一支技术力精良、理论水平、科研水平、带教能力都能胜任教学任务的人才队伍。设备齐全、先进。制度完备、正规,适应教学需要。
1、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医学或管理类及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2、具备五年以上医院中层管理经验或至少两年以上副院长经历。
3、熟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凡属于国家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以及医院制定的本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等。
4、熟悉国家重大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有丰富的医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当代医学科技和医院管理的最新动态,并能够创造性地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经营策划、文字撰写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协调公关能力。
6、有能力贯彻执行董事会各项指令,并具备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监督检查督办能力
民营二级医院审批条件一、允许并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和外国资本在我市通过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等形式参与对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医院)重组、转为营利性医院。二、允许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我市的相应机构举办合资、合作医院或捐资兴办非营利性医院。三、按照省卫生厅《关于民营医院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的要求受理民营医院申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15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设置的决定,100张床位以上(含100张)需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99张至20张(含20张)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19张以下由县(市)卫生局审批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