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胆石病是常见病,随着年龄增长发病率增高,女性比男性高l倍左右。胆囊结石发病率较胆管结石高。下面是详细的考试内容。
一、胆囊结石
(一)病因胆囊结石是综合性因素作用的结果。主要与脂类代谢异常、胆囊的细菌感染和收缩排空功能减退有关。这些因素引起胆汁的成分和理化性质发生变化,使胆汁中的胆固醇呈过饱和状态,沉淀析出、结晶而形成结石。
(二)临床表现约:30%的胆囊结石病人可终身无临床症状。而仅于体检或手术时发现的结石称为静止性结石。
1.症状腹痛是主要的临床表现,起病常在饱餐、进油腻食物后,或在夜间发作。主要表现为右上腹阵发性绞痛,疼痛常放射至右肩或右背部,伴恶心呕吐、畏食等,病情重者还会有畏寒和发热部分病人可有轻度黄疸。
2体征右上腹有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Murphy征阳性(深压胆囊区,嘱病人深吸气,可有触痛反应),可在右上腹触及肿大而有触痛的胆囊如大网膜粘连包裹形成胆囊周围炎性团块时,则右上腹肿块界限不清,活动度受限如胆囊壁发生坏死、穿孔,则出现弥漫性腹膜炎的体征。
(三)辅助检查
1.实验室检查合并胆囊炎时可有血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比例增高。
2.B超检查合并胆囊炎时可有提示胆囊增大,囊壁增厚,大部分病人可见到胆囊结石影像。
(四)治疗原则
1.手术治疗
(1)手术切除病变的胆囊:手术时机最好在急性发作后缓解期为宜。
(2)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在腹腔镜窥视下,利用特殊器械,通过腹壁小口在腹腔内施行胆囊切除术。其优点:不用剖腹、创伤小、痛苦轻、恢复快且较安全。
2非手术治疗对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不能耐受手术的老年病人,可采取溶石或排石疗法。
胆管结石
(一)病因胆管结石根据病因不同,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胆管结石。在胆管内形成的结石,称为原发性胆管结石,其形成与肝内感染、胆汁淤积、胆道蛔虫有密切关系,以胆色素结石或混合性结石为主。胆管内结石来自于胆囊者,称为继发性胆管结石,以胆固醇结石多见。
(二)临床表现病人常伴非特异性消化道症状,如上腹部不适、呃逆、暖气等。当结石阻塞胆管并继发感染时可致典型的胆管炎症状:急腹痛、寒战高热和黄疸,称为Charcot三联症。
1腹痛位于剑突下或右上腹部,呈阵发性、刀割样绞痛,或持续性疼痛伴阵发性加剧。疼痛向右后肩背部放射,伴有恶心、呕吐。主要系结石嵌顿于胆总管下端或壶腹部,刺激胆管平滑肌,引起Oddi括约肌痉挛所致。
2.寒战、高热于剧烈腹痛后,出现寒战、高热。体温可高达39~40℃,呈弛张热。为梗阻胆管继发感染后,脓性胆汁和细菌逆流,并随肝静脉扩散所致。
3.黄疸结石堵塞胆管后,胆红素逆流人血,病人出现黄疸。由于黄疸的程度与梗阻的程度、是否继发感染及阻塞的结石是否松动有关,故临床上,黄疸多呈间歇性和波动性变化。
4.单纯性肝内胆管结石可无症状或有肝区和患侧胸背部持续性胀痛,合并感染时除有CharcOt三联症外,还易并发胆源性肝脓肿、胆管支气管瘘感染反复发作的病人可导致胆汁性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等,甚至并发肝胆管癌。
(三)辅助检查
1.实验室检查合并感染时,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比例明显升高肝细胞损害时,血清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增高。血清胆红素、尿胆红素升高,尿胆原降低或消失,粪中尿胆原减少。
2.影像学检查B超检查可显示胆管内有结石影,近段扩张。
3.其他检查必要时可行PTd.~,ERCP-检查,了解结石的部位、数量、大小和胆管梗阻的部位等。
(四)治疗原则
1.急诊手术适应于积极消炎利胆治疗1~2天后病情仍恶化,黄疽加深,胆囊肿太,明显压痛,出现腹膜刺激征或出现Reynolds五联症者应即行膻总管切开取石及引流术。
2.择期手术适用于慢性病人。胆管结石的治疗原则是清除结石及解决因反复胆道感染以及因此引起的胆道狭窄及肝脏病变,治疗方案的确定应根据有经验的肝胆外科医师对病情判断后制订,若无胆管系统狭窄,结石小,在控制急性发作后可行中西医结合排石,原则上以手术及介入治疗为主要选择。
3.纤维胆道镜微创手术。
三、胆石症病人的护理问题
1.焦虑或恐惧与下列因素有关:①病情的反复或加重②担忧手术效果及预后③生活方式和环境的改变。
2.舒适的改变:腹痛、瘙痒等与胆道结石、蛔虫、感染等有关。
3体温过高与胆道感染、手术后合并感染有关。
4.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量与食欲减退、高热呕吐、感染有关。
5.有T管引流异常的危险与T管的脱出、扭曲、阻塞、逆行感染等因素有关。
6.潜在并发症:肝功能障碍、体液平衡紊乱、肝脓肿、急性胰腺炎、胆管狭窄、残留结石、休克、出血、胆漏等。
17.知识缺乏:缺乏保健及康复知识。
四、胆石症病人的护理措施
1.手术前护理
(1).心理护理:胆道疾病的检查方法复杂,治疗后也易复发,要鼓励病人说出自己的想法,消除焦虑、恐惧及紧张心理,树立增强恢复健康的信心向病人讲解医院的环境和病房的管理,及时与家属沟通,使病人能愉快地接受治疗对危重病人及不合作者,要专人护理,关心
(2)病情观察: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若出现寒战高热、腹痛加重、腹痛范围扩大等应考虑病情加重,要及时报告医师,积极进行处理。
1)生命体征及神志变化:胆道感染是,体温升高,呼吸脉搏增快。此时应每4小时测量并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如果血压下降,神志改变,说明病情危重,可能有休克发生。
2)腹部症状、体征变化:观察腹痛的部位性质、有无诱因及持续的时间,注意黄疸及腹
膜刺激征的变化,观察有无胰腺炎、腹膜炎、急性重症胆管炎的发生。
3)及时了解实验室检查结果。
4)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液量。
(3)缓解疼痛
1)针对病人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诱因、缓解和加重的`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缓解疼痛。先用非药物缓解疼痛的方法止痛,必要时遵医嘱应用镇痛药物,并评估其效果。
2)指导病人卧床休息,采取舒适卧位。
(4)改善和维持营养状态
1)人院后即准备手术者,禁食、休息,并积极补充液体和电解质,以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非手术治疗者根据病情再决定饮食种类。
2)营养不良会影响术后伤口愈合,应给予高蛋白、高糖、高维生素、低脂的普通饮食或半流质饮食。不能经口饮食或进食不足者,可经胃肠外途径补充足够的热量、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以维持病人良好的营养状态。
(5)对症护理
1)黄疽病人皮肤瘙痒时可外用炉甘石洗剂止痒,温水擦浴。
2)高热时物理降温。
3)胆绞痛发作时,按医嘱给予解痉、镇静和止痛,常用哌替啶50mg、阿托品0.5mg肌内注射,但勿使用吗啡,以免胆道下端括约肌痉挛,使胆道梗阻加重。
4)有腹膜炎者,执行腹膜炎有关非手术疗法护理。
5)重症胆管炎者应加强休克的护理。
(6)并发症的预防
1)拟行胆肠吻合术者,术前3日口服卡那霉素、甲硝唑等,术前1日晚行清洁灌肠。观察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
2)肌注维生素K1 10mg,每日2次。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应观察其疗效及有无不良反应。
2.术后护理
(1)病情观察
1)生命体征:尤其是心率和心律的变化。术后病人意识恢复慢时,注意有无因肝功损害、低血糖、脑缺氧、休克等所致的意识障碍。
2)观察、记录有无出血和胆汁渗出:包括量、速度、有无休克征象。胆道手术后易发生出血,出血量小时,表现为大便隐血或柏油样便量大时,可导致出血性休克。若有发热和严重腹痛,可能为胆汁渗漏引起的胆汁性腹膜炎,需立即报告医师处理。
3)黄疸程度、消退情况:观察和记录大便的颜色,检测胆红素的含量,了解胆汁是否流入十二指肠。
(2)T形引流管的护理:胆总管探查或切开取石术后,在胆总管切开处放置T形引流管,一端通向肝管,·端通向十二指肠,由腹壁戳口穿出体外,接引流袋。主要目的是:①引流胆汁:胆总管切开后,可引起胆道水肿,胆汁排出受阻,胆总管内压力增高,胆汁外漏可引起胆汁性腹膜炎、膈下脓肿等并发症②引流残余结石:将胆囊管及胆囊内残余结石,尤其是泥沙样结石排出体外③支撑胆道:避免术后胆总管切口瘢痕狭窄、管腔变小、粘连狭窄等。
1)妥善固定,保持通畅:在改变体位或活动时注意引流管的水平高度不要超过腹部切口高度,以免引流液反流。如观察胆汁引流量突然减少,应注意是否有胆红素沉淀阻塞或蛔虫堵塞,是否管道扭曲、压迫。如有阻塞,可用手由近向远挤压引流管或用少量无菌生理盐水缓慢
冲洗,切勿用力推注。
2)观察记录胆汁的量及性状:胆汁引流一般每天约300~700 m1。。量过少可能因“T"形管阻塞或肝功能衰竭所致量多可能是胆总管下端不够通畅。。正常胆汁呈深绿色或棕黄色,较清晰无沉淀物。,颜色过淡,过于稀薄(表示肝功能不佳)、混浊(感染)或有泥沙样沉淀(结石)均不正常。
3)保持清洁:每日更换一次外接的连接管和引流瓶。
4)拔管:一般术后12~14天,无特殊情况,可以拔除“T”形管。拔管指征为黄疸消退,无腹痛、发热,大便颜色正常胆汁引流量逐渐减少,颜色呈透明金黄色,无脓液、结石无沉渣及絮状物,就可以考虑拔管。.拔管前先在饭前、饭后各夹管’1小时,拔管前1—2天全日夹管,如无腹胀、腹痛、发热及黄疸等症状,说明胆总管通畅,可予拔管。拔管前还要在x线下经“T”形管行胆道造影,造影后必须立即接好引流管,继续引流2~3天,以引流造影剂,减少造影后反应和继发感染,如情况正常造影后2-3天即可拔管。拔管后:局部伤口用凡士林纱布堵塞,l~2日会自行封闭。拔管后一周内:警惕有无胆汁外漏甚至发生腹膜炎等情况,观察病人体温、有无黄疸和腹痛再发作,以便及时处理。
五、胆石症病人的健康教育
1.胆道手术后病人应注意养成正确的饮食习惯,进低脂易消化食物,宜少量多餐多饮水。平时宜低脂肪饮食。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有关胆道疾病的书籍,并能初步掌握基本的卫生科普知识,对健康有正确的认识。
2.告诫病人结石复发率高,出现腹痛、发热、黄疸时应及早来院治疗。
3.进行“T’.形管留置者的家庭护理指导:应避免举重物或过度活动,防止“T”形管脱出。尽量穿宽松柔软的衣服,避免盆浴。淋浴时可用塑料薄膜覆盖置管处。.敷料一旦湿透应更换。保持置管皮肤及伤口清洁于燥:指导病人及家属每天同一时间倾倒引流液,观察记录引流液量及性状。若有异常或“T”形管脱出或突然无液体流出时,应及时就医。
4.对于肝内胆管结石、手术后残留结石或反复手术治疗的病人,教育家属配合治疗护理工作,给病人最好的心理支持,鼓励病人树立信心,只要注意饮食、劳逸结合:情绪稳定,是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不宜羁押的疾病,可以参考《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同时需要注意,不宜羁押的疾病没有具体规定是28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规定: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 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5.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6. 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全结肠切除、小肠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等。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1.严重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性疾病并有昏睡以上意识障碍、肢体瘫痪、视力障碍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脓肿、乙型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及严重的脑外伤等。
2.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疾病与损伤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生活难以自理。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包括肌萎缩侧索硬化、进行性脊肌萎缩症、原发性侧索硬化和进行性延髓麻痹)等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3.癫痫大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每月发作仍多于两次。
4.重症肌无力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疾病,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锥体外系疾病所致的肌张力障碍(肌张力过高或过低)和运动障碍(包括震颤、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扭转痉挛等出现生活难以自理)。如帕金森病及各类帕金森综合症、小舞蹈病、慢性进行性舞蹈病、肌紧张异常、秽语抽动综合症、迟发性运动障碍、投掷样舞动、阵发性手足徐动症、阵发性运动源性舞蹈手足徐动症、扭转痉挛等。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垂体瘤需要手术治疗、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危象、甲状腺机能减退症出现严重心脏损害或出现粘液性水肿昏迷,甲状旁腺机能亢进及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出现高钙危象或低钙血症。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并发心、脑、肾、眼等严重并发症或伴发症,或合并难以控制的严重继发感染、严重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心:诊断明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有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仍有明显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
2.心功能三级
3.心律失常(频发或多型性室早、新发束支传导阻滞、交界性心动过速、心房纤颤、心房扑动、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等)。
脑:诊断明确的脑血管疾病,出现痴呆、失语、肢体肌力达IV级以下。
肾: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肾病,肌酐达到177mmol/L以上水平。
眼: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达到增殖以上。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1.再生障碍性贫血。
2.严重贫血并有贫血性心脏病、溶血危象、脾功能亢进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恶性组织细胞病、嗜血细胞综合征。
5.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6.严重出血性疾病,有重要器官、体腔出血的,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脑、脊髓损伤治疗后遗有中度以上智能障碍,截瘫或偏瘫,大小便失禁,功能难以恢复。
2.胸、腹腔重要脏器及气管损伤或手术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胸腹腔内慢性感染、重度粘连性梗阻,肠瘘、胰瘘、胆瘘、肛瘘等内外瘘形成反复发作严重循环或呼吸功能障碍,如外伤性湿肺不易控制。
3.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
十一、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
1.双上肢,双下肢,一侧上肢和一侧下肢因伤、病在腕或踝关节以上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手指缺损6个以上,且6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掌指关节处离断,且必须包括两个拇指缺失。
2.脊柱并一个主要关节或两个以上主要关节(肩、膝、髋、肘)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
3.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疗后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闭塞或感染,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4.主要长骨的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反复急性发作,病灶内出现大块死骨或合并病理性骨折,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二、五官伤、病后,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伤、病后双眼矫正视力<0.1,经影像检查证实患有白内障、眼外伤、视网膜剥离等需要手术治疗。内耳伤、病所致的严重前庭功能障碍、平衡失调,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咽、喉损伤后遗有严重疤痕挛缩,造成呼吸道梗阻受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和吞咽功能。
3.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二度张口困难、严重咀嚼功能障碍。
十三、周围血管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患肢有严重肌肉萎缩或干、湿性坏疽,如进展性脉管炎,高位深静脉栓塞等。
十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十五、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影响机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
2.身体状况进行性恶化。
3.有严重后遗症,如偏瘫、截瘫、胃瘘、支气管食管瘘等。
十六、结缔组织疾病及其他风湿性疾病造成两个以上脏器严重功能障碍或单个脏器功能障碍失代偿,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等。
十七、寄生虫侵犯脑、肝、肺等重要器官或组织,造成继发性损害,伴有严重功能障碍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八、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以下职业病:
1.尘肺病伴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职业中毒,伴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其他职业病并有瘫痪、中度智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0.1、严重血液系统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九、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上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严重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一项或几项疾病程度。
我国对于不宜羁押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这些病的话,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批准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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