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里品行再好的女人,不用问,妓女;而高级写字楼的,不论她们怎么涂脂抹粉儿,甚至跟洋人睡觉,她们都是白领,职业女性。
儿子问父亲:"爸爸,古时候皇帝都自称寡人,那皇帝的老婆应该叫什么啊?"父亲答到:"叫寡妇呗"~!
神州大地,泱泱中华,词汇之丰富,令人砸舌。而对同一事物的称谓
,莫过于对“老婆”的别称多了,这里就有几十种还是不完全的统计
哩:
皇帝称老婆叫锌童;
宰相称老婆叫夫人。
文人称拙荆;
雅士叫执帚。
商贾称贱内;
士人叫妻子。
酸秀才称娘子;
庄稼汉叫婆姨。
有修养的人称太太;
没文化的叫老婆。
年轻人称媳妇;
老头子叫老伴。
不结婚时称女朋友;结婚后叫对鼻子。
北方人称孩他娘;
南方人叫伢他妈。
大陆上称爱人;
台湾叫内子。
喝过洋墨水的称达令;
土生土长的叫那口子。
舍不得老婆的人称心肝;
阔别老婆的人叫宝贝。
对老婆亲热时称亲爱的;
对老婆厌恶时叫那娘们。
河北人称老婆为家里的;
河南人称老婆为屋里头的;
四川人称老婆则叫堂客
那些山区偏远之处的称呼就更有趣了----焐窝的,暖脚的,在一块睡觉儿的,吃饭一张桌儿的,睡觉一个窝儿的,下田一块坡儿的,死了埋到一个坑儿的,煮鱼蒸肉一个锅儿的.......还有很多我就不知道了啦!
除了和尚道士因为宗教原因不许结婚,平民百姓根据法律超过结婚年龄官府就会指定结婚对象,不存在什么不婚的现象,而且穷人也晚婚不起,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如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是违反“计生”政策,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这个罚款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
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