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保局生育津贴

河南省社保局生育津贴,第1张

 我市调整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凡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 女职工 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对已领取津贴的按以上 产假 天数规定进行补发。这是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根据《河南省职工 生育保险 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 工资 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A 河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B 生育保险报销 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 准生证 )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 身份证 (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生育保险人流报销。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 社保 局) 上诉就是河南省社保局生育津贴的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关于河南省直生育津贴这件事情 《 郑州 市职工 生育保险 办法》规定, 生育险 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围产保健)、生育 医疗费 (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根据规定,郑州市职工 医保 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顶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不管实际花费高于还是低于顶额标准,最多按顶额标准支付。 而对于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也就是说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最多可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如果属于正常分娩,那么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021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21元/例。如果属于异常分娩(难产),那么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021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021元/例。对于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需要补充的是,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 的费用中,生育津贴占的比重非常大。因此,切不可忽略这一项。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 女职工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 产假 期间由领取 工资 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无论生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但随着 晚婚晚育 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生育一孩都在晚育范围,所以能享受到180天的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二孩不算晚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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