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外形在金莲花上舞蹈取悦天子。后来这种风气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缠足为美。那时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审美,视女子为玩物,赏玩女子的小脚成了一种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子裹脚之后行动不便会减少出门,所以裹脚也成为约束女子的一个重要办法。
古代女子缠足之后,人们称作“三寸金莲”。这个裹满布条的小脚成为了最为隐私的部位,专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当时,小脚是绝对不能让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会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也有人以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1、原因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
其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
其三: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
2、简介
缠足又称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在宋代开始流行并逐渐演变为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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