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指在生理或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恋爱现象。进入青春期后,出现异性爱慕倾向的青少年,会主动接近自己喜欢的异性,双方交往频繁,相互倾心,导致恋爱的发生。
早恋的特点为:
(l)由性冲动和外在吸引而产生,缺乏思想情感方面的考虑;
(2)彼此往往是由双方身上的某一方面的优点产生倾慕之情,缺乏对对方的全面评价;
(3)缺乏责任感和伦理道德观念的约束,极易发生性行为。
真正的早恋指的是:
早恋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建立恋爱关系或对他人产生爱意的行为。“早恋”一词在中国大陆地区被广泛使用,相较于“青春期恋爱”,隐含来自社会观念的否定色彩。
数据显示,比起小学和初中学生,高中生进入青春期恋爱的比例较高。大部分人选择恋爱对象时会出于好奇、真心喜欢和享受追求与被追求的过程。
早恋的成因:
孩子在青春期可能受到书籍、歌曲、网络、影视剧作品、朋友社群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形成对恋爱的向往、对他人的憧憬,或单纯是跟风模仿的好奇。
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的研究发现,与初中生恋爱相关的各因素包括了性别、家庭收入、言情小说阅读情况、上网情况、个人条件、住宿情况和性教育情况。
而恋爱的动机多数是因为亲密关系互惠情感的需求、促进个人成熟和增加感情经验、从众心理、丰富生活寻求刺激。总之,青春期恋爱的形成受个体发育和群体文化的共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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