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评级的工伤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复查费用属于医疗费范畴,如保险不报也应由单位负责,如果双方都不报,就需要劳动仲裁。如果够不上伤残也可以鉴定停工留薪期。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工伤医疗期的时间并非由公司说了算,而应当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本市发生的工伤必须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情况危急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的,必须在工伤发生3天内由单位、参保人员或家属将情况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核查。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因病情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由患者、家属或单位提出申请,报市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因病情危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在转院就医后7天内补办。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