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性骨折 骨折附近的皮肤和粘膜破裂,骨折处与外界相通
耻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肠破裂,均为开放性骨折。因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处受到污染。
2.闭合性骨折 骨折处皮肤或粘膜完整,不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没有污染。
(二)依据骨折的程度分类
1.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全部中断,管状骨骨折后形成远、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骨折段。横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属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 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仅有部分中断,如颅骨、肩胛骨及长骨的裂缝骨折,儿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属不完全性骨折。
(三)依据骨折的形态分类
1.横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 多发生在骨干部。
2.粉碎性骨折 骨碎裂成两块以上,称粉碎性骨折。骨折线呈“T”形或“Y”形时,又称“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压缩骨折 松质骨因压缩而变形,如椎体和跟骨。
4.星状骨折 多因暴力直接着力于骨面所致,如颅骨及髌骨可发生星状骨折。
5.凹陷骨折 如颅骨因外力使之发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 发生在长管骨干骺端皮质骨和松质骨交界处。骨折后,皮质骨嵌插入松质骨内,可发生在股骨颈和肱骨外科颈等处。
7.裂纹骨折 如长骨干或颅骨伤后可有骨折线,但未通过全部骨质。
8.青枝骨折 多发生在小儿,骨质部分断裂,骨膜及部分骨质未断。
9.骨骺分离 通过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断面可带有数量不等的骨组织,是骨折的一种.
(四)依据解剖部位来分类
如脊柱的椎体骨折,附件骨折,长骨的骨干骨折,骨骺分离,干骺端骨折,关节内骨折等。
(五)依据骨折前骨组织是否正常分类
1.外伤性骨折 骨结构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称之为外伤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不同于一般的外伤性骨折,其特点是在发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着影响其结构坚固性的内在因素,
这些内在因素使骨结构变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发生骨折的轻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六)依据骨折稳定程度分类
1.稳定性骨折 骨折复位后经适当的外固定不易发生再移位者称稳定性骨折。如裂缝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长骨横形骨折等。
2.不稳定性骨折 骨折复位后易于发生再移位者称不稳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干既是横骨折,因受肌肉强大的牵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对应,也属不稳定骨折。
(七)依据骨折后的时间分类
1.新鲜骨折 新发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纤维连接,还可能进行复位者,2~3周以内的骨折。
2.陈旧性骨折 伤后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时限并非恒定,例如儿童肘部骨折,超过10天就很难整复。
骨折的名词解释为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
本病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随着影像学检查手段的发展,如磁共振成像的广泛应用,可发现在一些骨骺部位骨损伤仅为骨小梁损伤和水肿,而骨皮质和骨骼整体结构保持完整,既往惯常于把这类损伤称为“骨挫伤”,其归类仍未有定论。
近年来,随着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二膦酸盐使用的普及,与此相关的所谓“不典型骨折”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尤其是股骨近端不典型骨折,对这类骨折的分类、治疗和骨折的愈合过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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