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法定婚假的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休婚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请婚假通常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请假申请、结婚证等材料即可;
2、请假时出示原件,备案时提供复印件就可以;
3、可以向所在单位提交休婚假申请,申请通过后,填写婚假条即可。婚嫁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在休婚假期间如数支付工资;
4、除了正式的请假单之外,单位会要求提交《结婚证》,以证明是否初婚,及明确结婚年龄;
5、具体需要的材料请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综上所述,郑州婚假21天,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婚假包含周末,公司还会保障职工在婚假期间的福利待遇,而且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扩展资料: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据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
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
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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