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术后生育,专家提醒避开复发高峰。
生存和繁衍并不冲突。怀孕不会刺激乳腺癌复发
随着乳腺癌年轻化的高发和现代女性生育年龄的推迟,年轻的乳腺癌患者接受治疗后能否生育以及如何生育成为患者和医生面临的棘手问题。
据国外文献报道,乳腺癌系统治疗后永久性闭经的发生率为33%~76%。的确,目前乳腺癌的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对患者的整个卵巢功能影响很大,患者化疗后可能会失去生育能力。有些人即使治疗后仍有生育能力,不敢贸然怀孕,因为害怕怀孕会刺激乳腺癌复发,所以长期在生育和生存之间痛苦挣扎。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乳腺癌医学科诊断科副主任饶南燕博士认为,乳腺癌患者的生育与生存并不冲突。“临床上没有说怀孕刺激乳腺癌复发。是生育的本能。个人认为乳腺癌患者生育利大于弊。如果他们有生育功能,有生育需求,还是可以做的。”
据了解,临床上,乳腺癌患者术后选择生育的康复效果往往比不生育的要好。“当然,有很多原因。有条件生孩子的人一般病情较轻,治疗效果较好。这些人可能会去生孩子,给人的感觉是这些人可以活得更久。”饶南燕解释道。
乳腺癌患者应避免不同的复发高峰期
能生孩子不代表他们的生育没有禁忌。为了保证自身和胎儿的安全,乳腺癌患者必须在月经规律、身体机能良好的基础上,对受孕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
据饶南燕医生介绍,患者应停止内分泌治疗半年以上,度过药物洗脱期后再选择妊娠,否则难以受孕,甚至妊娠会影响胎儿健康。此外,不同亚型的乳腺癌有不同的复发高峰。患者在选择怀孕前应咨询专业医生,让医生决定怀孕的时间。
据报道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复发高峰在2年内;或者ERPR强的患者复发高峰在5年后,8~10年复发率最高。三阴性乳腺癌复发高峰为3~5年。乳腺癌术后选择妊娠的患者,应根据其乳腺癌类型,避开复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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