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实践中,妊娠期急性阑尾炎的治疗应以孕妇本人的安全为前提。
1。早孕
如果不及时做手术,要到妊娠中晚期才会复发,不仅增加手术难度,还会影响母婴的生命风险。
2、孕中期
如果你在孕中期患上了急性阑尾炎,如果症状比较严重,还是手术切除阑尾比较好。因为此时胚胎已经固定了子宫内膜,手术对子宫影响不大(就是不容易流产)。
3、孕晚期
妊娠晚期阑尾炎,约半数孕妇可能并发早产后遗症,此时胎儿死亡率也相对增加。此时手术治疗应采取减少对子宫刺激的原则,但大部分胎儿可以存活。
4、产程
临近预产期或临产的急性阑尾炎,诊断和治疗难度大、复杂,而急性阑尾炎易发生穿孔甚至弥漫性腹膜炎,导致流产或早产,也会增加孕妇和胎儿的死亡率。
根据外科医生的经验,认为怀孕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的最佳时机。
妊娠晚期(28~36周)并发急性阑尾炎时,应及时决定手术切除。即使是手术刺激导致的早产,大部分胎儿都能存活,手术对孕妇的生活影响不大。据调查,如果阑尾不破裂手术,胎儿围产期死亡率为4.8%,但如果在剖腹手术前阑尾破裂,死亡率高达19.4%。
总之,孕期发生急性阑尾炎时,胎儿的存活与否不是由阑尾切除决定的,而是由延误诊断或手术切除的后果决定的。毕竟怀孕并不是阑尾切除术的禁忌,手术治疗也不一定会导致早产的后遗症。
所以,如果孕妇主诉右下腹疼痛,甚至有明显压痛,就不要掉以轻心。此时,她应积极排除急性阑尾炎的存在,接受必要的阑尾切除术。否则,会因延误诊断或治疗而加重母婴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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