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栓塞案例查房

羊水栓塞案例查房,第1张

羊水栓塞案例 案例一

2014年8月:湖南湘潭产妇死亡家属索赔120万,医院称因羊水栓塞约50万

抢救过程:8月10日6时10分,产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待产;中午12点05分解剖出一男婴,产妇出现呕吐和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14时20分,医院向家属出具病危通知书,产妇丈夫刘签字确认;子宫在7点左右被切除。

抢救结果:经全力抢救,产妇于21:30死亡。

家属:当地媒体称,产妇丈夫一直等到晚上11点才打听抢救结果,没人回应,只好撬开手术室的门。本该参与救援的医生护士都失踪了。

医院:21时40分,医院业务主管将产妇死亡的情况告知产妇表妹张。至23时左右,死者家属情绪失控,有过激行为。为避免医患冲突,医护人员在手术室旁边的值班室等候。产妇尸体放在手术台上,手术室没有其他人员。

后续:据湘潭县卫生局介绍,目前,县委、政府正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当地政府也在做家属安抚工作。此事件正在进一步协调中。据介绍,家属索赔120万元,医院表示愿意赔偿50万左右。

### 案例二

2014年7月:因羊水栓塞死亡的云南新东方女员工家属将上诉至法院

抢救过程:7月13日14时,产妇进入云南玛利亚医院产房;17时,医生让家属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14日凌晨1时30分,产妇转入红十字医院。

抢救结果:凌晨2点20分抢救无效,孕妇死亡。新生儿好转了。

家属:产妇丈夫认为医院从诊断到抢救都存在问题,质疑玛利亚医院没有检测出“羊水栓塞”。

医院:对于“羊水栓塞”一事,医院回应称,在分娩之初就做出了这一判断,并在抢救过程中积极治疗。

后续:7月20日,产妇丈夫王乐妍表示,正在和律师沟通,希望等到尸检结果和医疗事故鉴定出来后,再上诉到法院。

### 案例三

2014年5月:广东湛江母子全家感谢医院

抢救过程:子宫切除术;开通6个静脉输液通道进行大量输血,相当于全身换血。

救援结果:母子平安。

家属:在得知产妇病情危重时,其丈夫与吴川市妇幼保健院沟通后,在家属回执上签字。当他得知妻子的病例是罕见的高危类型时,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医生和医院身上。

医院:医院在得知产妇家庭医药费困难的情况下,减免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医院事后表示,面对每一个生命,都要真心诚意地全力以赴。

### 案例四

2014年3月:广东佛山孕妇羊水栓塞死亡调解失败,走上法律

抢救过程:3月1日10点40分,医生开始静脉注射催产素;12点左右,产妇“全身抽搐,面色发绀”;2点27分,医院让家属签字剖宫产;下午2点多,产妇被送进ICU抢救。

抢救结果:18时35分左右,产妇被宣布死亡。胎儿也在13:10被宣布临床死亡。

家属:家属怀疑产妇死亡与注射缩宫素有关,同时质疑医院在危急时为何不转院或请专家治疗。

医院:医院说羊水栓塞导致产妇死亡,不是催产素;同时,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孕妇已经死亡。

后续:广东省医调委和高明区卫生部门介入协调,但调解未果。家属将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 案例五

2014年2月:四川达州,产妇流产调解仍然失败,原因是羊水栓塞

抢救过程:由于出生的婴儿可能异常,达州康城医院建议打掉胎儿,家属同意服用米非司酮片,保护产妇安全。2月22日下午6点,产妇病情不稳定。晚上9点多,母亲吐血沫,开始出血。第二天凌晨2点,医院说没有抢救设备,拨打120将产妇转到达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抢救结果:转院后,产妇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家属对米非司酮片的用法是否恰当,用量是否过大,医院是否延误抢救时间提出质疑。要求医院赔偿80万。情绪失控,家人将康城医院李副院长头部打伤。

医院:医院说用药没有问题。同时,羊水栓塞是患者自身因素造成的,并非医院用药错误,因此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愿意给其一万多元的经济补偿。

调解:当地卫生局和卫生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出面组织医患调解。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双方都愿意走司法途径。

### 案例六

2013年7月:浙江上虞产妇羊水栓塞死亡医院垫付20万

抢救过程:7月14日上午,产妇朱进入上虞妇幼保健院;中午12点左右,产妇说身体不适,要求剖腹产。医院说情况正常,她还是顺产。下午1点左右,产妇被送进了急诊室。

抢救结果:下午5点,产妇死亡。

家属:产妇丈夫说,妻子去世后8个小时左右,医院不让家属看尸体。同时,产妇家属表示,孕妇死亡后,负责接生工作的主治医生消失了。

医院:医院工作人员表示,14日晚上8点左右,医院已经向死者家属建议将尸体送往殡仪馆。此外,院方表示“事后主治医生一直在现场,不存在‘失踪’。”

调解:经调解,医院向死者家属先行垫付20万元进行安抚。家属表示接受调解。医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尸检报告出来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无后续报道。

### 案例七

2012年12月:海南三亚羊水栓塞医生成功抢救老年妇女

抢救过程:12月15日晚,43岁的产妇关某在三亚市人民医院分娩过程中出现妊娠高血压、胎盘早剥等高危疾病,并发严重羊水栓塞。

抢救结果:医院果断实施子宫切除术,成功抢救产妇。

家属:家属在听说产妇生命危在旦夕,子宫要切掉后,毫不犹豫的签了字。

### 案例八

2009年6月:河南省武陟县医院因产妇羊水栓塞死亡赔付家属5万元

抢救过程:6月1日上午7点10分,产妇入住武陟县妇幼保健院;晚上8点25分,产妇出现抽搐、呼吸心跳停止等症状,医院开始抢救。期间紧急求助焦作市人民医院和武陟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进行抢救。

抢救结果:两小时后,产妇和孕宝宝因羊水栓塞,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纠集50-60人围攻医院数小时,殴打院长和保健中心工作人员,直至其头部被打破,耳膜被打穿,甚至逼迫院长跪下给死者磕头。

医院:医生曾建议家属进行剖腹产,产妇家属拒绝。在产妇家属的坚持下,采取了自主分娩和医生人工助产的常规分娩方式。

调解:经鉴定,产妇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过错,妇幼保健院给予其家属一次性救助5万元;死者家属殴打健康医院院长,造成轻伤,打人者被拘留。

### 案例九

2004年:江苏盐城产妇因羊水栓塞,输血费用近3万元

抢救过程:用了催产素,吸胎机,白蛋白GMP19(330元一个),输血费用3万左右。整个治疗费用近8万元。

抢救结果:双胞胎长子头部凹陷,眼神呆滞;产妇昏迷7天后病情好转。

家属:产妇家属认为生产中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是因为医生的误导,医院应该为此承担一定责任。

医院:产妇自然分娩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医院经过全力抢救才挽救了母子生命。宋先生应该对医院和医生表示感谢。医药费问题医院完全规范。

### 案例十

1999年:北京医院产妇因羊水栓塞死亡获赔15.8万元

抢救过程:1999年9月9日19时45分,产妇在西城区展览路医院产下女婴;凌晨1点半,因产妇大出血,在家属同意下切除了子宫。

抢救结果:四点半,产妇死亡。

家属:产妇丈夫认为医院应对妻子的死亡负责;并诉请医院赔偿各项损失25万余元。

医院:参与抢救的医生结论:患者死于“羊水栓塞”。医院说,“医院没见过这种情况。”

审理:2000年12月20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对因治疗不当给患者及家属造成的损失承担过错责任和主要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展览路医院赔偿原告人民币15.8万元。家属接受赔偿。

### 案例十一

1998年:吉林省长岭县产妇羊水栓塞家属起诉医院索赔288万元

抢救过程:1998年11月6日14时20分,产妇在长岭县人民医院分娩;九个小时后,一个男婴出生了。

抢救结果:产下男婴两小时后,母亲死亡,婴儿脑瘫。

家属:产妇丈夫认为医院在分娩过程中采取自然生产方式,抢救有误,导致妻子死亡。要求医院赔偿288万元。

医院:医院认为产妇死亡是羊水栓塞,是产后并发症,正常死亡。

审理情况:经长岭县、松原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吉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事件为二级医疗技术事故”。这个案子没有在法庭上判决。没有看到后续报道。

面对突如其来的羊水栓塞危机,也有母子平安的情况。这需要产妇家属对医生的信任,需要医生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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