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个月前,杜女士因先兆流产入院,要求终止妊娠。她吃了打胎药后出院了。本月3号去医院检查,发现胎儿还没有出院,而且有大的趋势。我一气之下投诉到医院,索赔2万元。医院表示对患者拒绝做清宫手术也有责任,愿意赔偿5000元。
女性堕胎离开
昨日,在十堰市人民医院,26岁的杜女士在丈夫孙的陪伴下,声音有些发颤。她说自从上个月吃了打胎药后,她就一直很虚弱。
事件追溯到9月19日。杜女士下体出血,无明显诱因。9月20日去十堰市人民医院就诊,之后反复出血,轻微恶心。经医院检查,杜女士宫内怀孕6周左右。
根据医院10月4日出具的出院记录,杜女士要求终止妊娠,10月1日先兆流产入院时,医院给杜女士打胎用了药。4号肚子不疼了,医生给我做了b超检查,显示宝宝没了。杜女士说,彩超复查显示子宫内膜厚9.5毫米,医生建议对子宫进行清洗。但杜女士以身体受到影响为由不同意手术,随后医院让她出院。
没想到,11月3日,杜女士又做了一次彩超检查。结果显示,上月胎儿未排出,宫腔内出现25*13mm的异物。不但没有被排出,反而变大了。上次我没流产你为什么让我出院?杜女士和丈夫认为主治医生存在疏忽,未完成人流手术就同意出院,导致杜女士身体多次受到影响。
医院愿意出5000元
杜女士说,最近一个月腹痛腿痛时有发生,上个月吃药后就不能工作了。她和丈夫向医院作出了包括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万元的赔偿。
昨日,十堰市人民医院廖副院长助理出面,与杜女士夫妇进行调解。这是我们医院的责任,你也是。这位廖姓助理说,当时医生曾建议做清宫手术,但被杜女士拒绝。随后一周,杜女士没有回医院复查。
那个姓廖的助手说医生之间可能缺乏沟通。他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建议杜女士尽快清宫,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免费为杜女士提供后续治疗,并补贴两三千元的营养费。如果不想继续在我院治疗,医院可以赔偿5000元在其他医院治疗。但是我们不能答应2万元的赔偿。
这位廖姓助理表示,如果杜女士不能接受医院的提议,可以通过医学会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于责任的认定,医院不会回避我们应该承担多少。
目前,医院还在与杜女士进一步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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