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对光的视觉感受,我们肉眼所见到的光线是由频率范围很窄的电磁波产生的,不同频率的电磁波表现为不同的颜色,对色彩的辨认是肉眼受到电磁波辐射能刺激后所引起的视觉神经感觉。
眼球和七色光还有物体色彩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人对颜色的感觉不仅仅由光的物理性质所决定,比如人类对颜色的感觉往往受到周围颜色的影响。有时人们也将物质产生不同颜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称为颜色。经验证明,人类对色彩的认识与应用是通过发现差异,并寻找它们彼此的内在联系来实现的。因此,人类最基本的视觉经验得出了一个最朴素也是最重要的结论:没有光就没有色。白天使人们能看到五色的物体,但在漆黑无光的夜晚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倘若有灯光照明,则光照到哪里,便又可看到物像及其色彩了。真正揭开光色之谜的是英国科学家牛顿。17世纪后半期,为改进刚发明不久的望远镜的清晰度,牛顿从光线通过玻璃镜的现象开始研究。1666年,牛顿进行了著名的色散实验。他将一房间关得漆黑,只在窗户上开一条窄缝,让太阳光射进来并通过角形挂体的玻璃三棱镜。结果出现了意外的奇迹:在对面墙上出现了一条七色组成的光带,而不是一片白光,七色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顺序一色紧挨一色地排列着,极像雨过天晴时出现的彩虹。同时,七色光束如果再通过一个三棱镜还能还原成白光。这条七色光带就是太阳光谱。牛顿之后大量的科学研究成果进一步告诉我们,色彩是以色光为主体的客观存在,对于人则是一种视象感觉,产生这种感觉基于三种因素:一是光二是物体对光的反射三是人的视觉器官--眼。即不同波长的可见光投射到物体上,有一部分波长的光被吸收,一部分波长的光被反射出来刺激人的眼睛,经过视神经传递到大脑,形成对物体的色彩信息,即人的色彩感觉。光、眼、物三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色彩研究和色彩学的基本内容,同时亦是色彩实践的理论基础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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