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是英国人。
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一1626年),第一代圣阿尔本子爵(1st Viscount St Alban),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家、哲学家。
1602年,伊丽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培根因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1616年,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存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成就
以其哲学理念为基础,培根本人对于英国法有一个宏大的法典化、系统化的构想。他将英国法视为一个不定型之物,但可根据与自然法相一致的原则,以一部完整的法典的形式对其加以重塑,从而使其转变为一门彻底的科学。作为英国司法界的领袖,他认为自己必须担负起这一使命,而将之前零散的命令系统化的《大法官法院法令集》的编撰恰是培根履行这一使命的重要成果。
爱尔兰弗朗西斯·培根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不列颠群岛一位风格怪诞的画家。他生于爱尔兰都柏林。常常以畸形的形象或病态的人物为主题,描绘一些令人厌恶的形象。但这些怪诞形象深刻地揭露了这个世界和人类的灾难,他故意把人的丑陋面貌和痛苦挣扎的表情强调出来。还经常在照片、画报、印刷品等著名画作上进行再加工,创作出仅反映自己的内心幻象和痛苦的肖像作品。
英国
1、个人简介: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是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国外学术界甚至有一种见解,认为莎士比亚的剧作是培根的化名作品)。他是一位政治家。但他的政治事业并不成功。培根之所以名垂青史,主要因为他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思想家。他是近代英国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近代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杰出人物之一。与文艺复兴时代的那些光辉人物一样,培根也具有多方面的才能。
2、生平经历:
培根生平的简历如下:
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个高级官员的家庭。他的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掌玺大臣。培根是父亲第二个妻子的最小儿子。
少年培根天姿英纵,智力超人,所以十二岁时(1573年)便进入剑桥大学“三位一体”学院(Trinit College)攻读神学、形而上学。同时学习逻辑、数学、天文学、希腊和拉丁文。但大学中教授的大部分学问,却使他在精神上感到窒闷。这位当时不到十六岁的少年,已开始寻求一条革新之路。据同时代人的记载,大学时代的培根已经确信当时的正统学术是一种无益于人类的烦琐哲学,有必要从根本上作出革新,
“因为它们对人类的生活和幸福毫无应用价值。”
当时英国思想界正受到文艺复兴以后在欧洲兴起的新文化新思潮的强烈冲击。少年培根极其敏锐地感受到了时代的这一脉搏。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已经产生了改造当代学术的抱负。以后他为这一目标进行了毕生的奋斗。
大学毕业时(1576年),培根只有十五岁。离开大学之后,培根开始修习法学,希望将来成为一名律师或法官。由于父亲友人的推荐,少年培根被派赴巴黎担任一名外交事务秘书,供职于英国驻法使馆。但在这里,他只呆了三年。1579年2月,培根因父病辞职回英国,不久(2月20日)其父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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