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的小兄弟David Xu说,正好我也用过倒霉的西门子冰箱,你就让我试试这个‘正当途径’吧,我没试过,还挺好奇呢。 下面的十九段录音,就是他的试验结果,我相信最好的黑色幽默作家,也写不出比这些录音里的对话更精彩的东东。你最好找一段空闲的时间,调整好身心状态,安静地欣赏一下这个长达九十多分钟的大片,人格担保你不会失望。 我自己听过这些录音后,觉得那些指责我非理性,指责我没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的中国大陆人,不是大坏蛋,就是大笨蛋......好吧,其实我本来想说的是脏话,但为了一个远大的目标,我忍住了^_^ 全部录音中,唯一一个说人话的是那个西城区工商所消保科录音中的男人,这也是我们始终对人性抱有信心的一个原因。 最后,感谢David Xu给后代的中国人留下消费者苦难时代的见证。
法律要的是证据,如果你们街道停电影响的家用电器影响损坏,且在10家以上,属于供电部门责任! 媒体新闻报道:某小区,下雨,停电影响,附近居民50-100多家电器损坏,居民没找社区,社区自己来下单,给老百姓维修 如果,阴天下雨时。社区没有10家以上。这该属于电视厂家责任,应该找家电部门,如果家电部门不予受理,可向消协投诉 1、“街道办事处,该不该赔偿?”: (1)如果经相关部门鉴定,电视质量没有问题、电视损坏完全是“连续停电来电10多回”造成的:电视损坏的损失,应由供电设施的所有人或维护人来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街道办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和维护人,街道办就应赔偿;但如果供电设施和维护人是供电部门(一般都是如此):街道就没有赔偿责任、应向供电部门索赔。 (2)如果经鉴定:电视质量存在一定缺陷,也就是说,电视损坏是由于电视本身的质量、和“连续停电来电10多回”共同造成的:这损失就应由电视厂家和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和维护人共同赔偿:至于谁该赔偿多少,根据双方在事件中过错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各自的赔偿比例。 (3)如果电视已经过了保修期:即使是电视的质量问题,厂家也很难负赔偿责任了,这里的赔偿:由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和维护人根据其在造成电视损坏中的过错程度适当赔偿、电视主人自己承担一部分,赔偿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确定。 2、用户在和供电设施的所有人的维护人达成供用电合同后,就享有要求供电部门提供安全用电的权利:不管“连续停电来电10多回!”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供电部门都应对用户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赔偿责任:如果“连续停电来电10多回!”是因为他人偷电或是故意破坏造成的,供电部门可以在赔偿用户后,再向破坏者追偿。 3、但是:如果供电部门是在正常检修、而且已经公告通知用户将停电的情况下:再发生“连续停电来电10多回!”导致电视损坏的,供电部门不再负赔偿责任,损失应由用户自己承担、或是在电视有质量问题时由电视厂家分担。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