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薛秀清介绍,“慎用、忌用、禁用”这三组词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从用药的安全性来看可是大大不同,患者一定要遵医嘱,认真阅读说明书,一定要留意分清其中含义,以免带来后患。 慎用 词义:提醒患者服用该药时要小心谨慎,在服用之后,必须细心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果没有则可以密切观察继续服用。所以,慎用是告诉用药者,有些人可能对此种药容易产生不良反应,要留神服用,并不是说不能使用,有些人可能不会出现不良反应。 举例: 孕妇要慎用感冒药; 老年人常服阿司匹林等抗凝药也会引起消化道出血,所以老年人在服用预防性用药时也要谨慎。 此外,应引起注意的药物包括老年患者使用时,重点应引起注意的药物包括:肝肾毒性类药物,抗凝类药物,洋地黄类药物和镇静安眠类药物等,避免因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 女性经期也要慎用一些抗凝药或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华法林、肝素、阿司匹林等,如果此时服抗凝药就可能导致经血量过多、经期延长甚至月经周期紊乱。 建议:一般来说,遇到慎用药品时,应当向药师咨询权衡利弊后再使用为好。 忌用 词义: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因人的个体差异,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对某个群体人警告。 举例: 一吧岁以下的儿童患者要忌滥用抗生素类药物,因为该类药物对儿童的肝、肾、听觉神经、骨骼发育、血液系统等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特别是四环素可积蓄于骨和牙齿,使胎儿骨生成延迟及牙釉质发育不全;链霉素可使听觉神经功能减退,造成耳聋;抗癫痫药及地西泮可使胎儿慢性中毒,产生中枢抑制、凝血功能障碍等。 怀孕前三个月内的妇女服用了孕妇忌用的药物,如雌激素、孕激素、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抗肿瘤药等,就有可能致胎儿畸形。 风寒感冒者忌用双黄连口服液、夏桑菊颗粒等。 建议:属于“忌用”的人群最好离这些药品越远越好。 禁用 词义:是对用药最严厉的警告。“禁用”就是绝对禁止使用,因为由此引起的反应可能是致命的。 举例: 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 青光眼患者绝对不能用阿托品。 孕妇和一吧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喹诺酮类抗菌素。 一0岁以下儿童患流感或水痘后禁止使用阿斯匹林,因为阿斯匹林容易引发瑞氏综合征。 建议:绝对远离这些药品,患者如不小心使用了禁用药品,出现了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就医
散瞳药如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654—2),颠茄片与后吗托品等,它们与缩瞳药毛果芸香碱等作用恰恰相反,故禁止使用。降血压 如美加明,六甲溴铵等,不宜合用。
抗心绞痛药(如消心痛、硝酸异山梨酯)、脉导敏,硝酸甘油,长效硝酸甘油与亚硝酸异戊酯等,不宜连用。
抗抑郁药 如多虑平(多塞平)、氯丙嗪、丙咪嗪、阿米替林等,均不宜并用。
抗震颤麻痹药 如胃欢、胃安、胃疡平、安胃灵、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与解痉素、解痉灵(丁溴东莨菪碱),服止宁、优托品及胃仙(甲溴贝那替秦)、胃复康、普鲁本辛(丙胺太林)等同样不容忽视。
镇痛药 如克痛宁、苯噻啶,平痛新与卡马西平等,也有类似情况。
皮质激素类药 如可的松,强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氢化泼尼松(泼尼松龙)等,据观察表明,连用2~4周后,既有35%的病人会诱发青光眼,故需控制使用。若需长期使用者,应定时检查眼压。此外,情绪波动、精神创伤、劳累过度、气候突变、以及暴饮暴食,长期在暗室工作等,也亦诱发青光眼。
凡有青光眼病史的人,在手术前应将情况告诉医生,以免使用麻醉药司可林,促使旧病复发。
为防患与未然,一旦出现原因不明的头痛,头昏,眼胀及看见灯光或月亮周围有彩虹样光环,应警觉到这是早期青光眼的信号,需要立即去医院诊治,可千万不能擅自服用止痛药或安定药,以免使症状暂时减轻而掩盖病情,引起误诊,甚而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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