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前必要做B超。第1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在妊娠11~13+6周。
产前检查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在此期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
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荐无妊娠合并症者妊娠10周进行首次产检并登记信息后,孕期需7次规范化产检,分别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过者,还应在25、31、40周分别增加1次,共计10次。
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7~8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数增多,具体情况按照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
检查内容:
详细询问病史
.推算预产期
.全身检查(1)身高和体重/体重指数(BMI)(2)血压测量(3)口腔检查(4)心肺的听诊(5)下肢有无水肿
.产科检查(1)测量宫高与腹围(2)胎心音听诊(3)阴道及宫颈检查
.辅助检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肾功能检查(4)梅毒血清学检查(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6)ABO及Rh血型(7)HIV筛查(8)妊娠期糖尿病筛查(9)孕妇血清学筛查(10)超声检查(11)电子胎心监护(12)心电图检查
特殊人群的相关检查:
TORCH的筛查
.胎儿纤连蛋白的筛查及超声评估宫颈长度
.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筛查
超声检查是妊娠期中最为重要的检查项目,在妊娠7~8周时超声检查有助于判断是否为宫内妊娠,如果此阶段并未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情况,建议第1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安排在妊娠11~13+6周,在确定准确的孕龄同时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
妊娠18~24周时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此时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羊水量最适合系统超声检查,全面筛查胎儿有无解剖学畸形,系统地检查胎儿头颅、颜面部、脊柱、心脏、腹部脏器、四肢、脐动脉等结构。妊娠中期染色体异常的超声软指标包括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胎儿鼻骨缺失或者发育不良、肱骨股骨短小、肠管强回声、心脏结构异常、三尖瓣反流、心室内强回声光点、肾盂扩张、脉络膜囊肿等,通过以上检查可以提高胎儿非整倍体异常的检出率。
妊娠30~32周进行第3次超声检查,目的是了解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状况,胎盘位置及胎先露等。妊娠38~40周进行第4次超声检查,目的是确定胎盘的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估计胎儿大小。
正常情况下孕期按上述4个阶段做4~5次B超检查已足够,但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或减少、胎儿发育异常及胎位不清等,则需根据情况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答,建议孕期没有特殊情况的孕妇,至少应做以下4-5次超声检查:1)6-7周的早孕检查
主要确认孕周,看究竟是宫内妊娠还是宫外孕,单胎还是双胎(确认绒毛膜性)或多胎,胚胎是死的还是活的。
2)11-14周的NT检查:
主要是检查NT和抽血进行早孕期唐氏筛查。
3)20-24周的系统超声检查
主要是胎儿的大畸形筛查。
4)32周左右的检查
主要是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5)37周左右的检查:
主要是对胎儿体重进行估计,确认分娩方式(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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