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视力减退:
远视力减退,但近视力正常。看远处目标时会不自觉眯起眼睛。
远视是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系统屈折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后的一种屈光状态。因而要看清远距离目标时,远视眼需使用调节,以增加屈光力,而要看清近目标则需使用更多的调节。当调节力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即可出现近视力甚至远视力障碍。
2、外斜视:
由于看近时不用或少用眼肌调节,导致集合功能相应减弱,易引起外隐斜视或外斜视。
外斜视是指双眼不能注视同一个方向,一只眼睛注视正前方的时候另一只眼睛向外侧偏斜。
(外斜视形成的原因有两种:调节性外斜视是指有近视看近处的景物时眼睛并不需要动用调节功能,因此没有引发与调节功能联动的辐辏反射,导致眼睛不向中央汇聚看起来就会出现外斜视。而非调节性外斜视,则是由于眼睛的发散与汇聚功能不平衡、发散功能过强引起的,属于先天发育异常。)
3、视疲劳:
过度用眼后出现重影、畏光、眼干、眼痒、眼异物感、眼部酸胀、头痛等。
缓解视疲劳的最佳方式是让眼睛休息。
4、眼球改变:
眼轴变长,表现为眼球突出。当眼球前后径过长,眼球后极部扩张,形成后巩膜葡萄肿。
5、眼底损害:
多发生在高度近视,这类患者会有程度不等的眼底退行性改变。
眼底的退行性改变,一般指萎缩弧、豹纹装眼底、后巩膜葡萄肿等。一般黄斑变性分干性和湿性。干性不需要治疗,湿性需要治疗。早期治疗有可能可以控制进展,也有可能不行。
高度近视,如果眼轴不增加,眼底的退行性改变一般不会加重。高度近视和病理性近视不是一个概念。病理性近视眼底并发症的风险比较高。眼轴不增加,一般眼底改变不会继续进展。
6、视物重影,眼球转动受限:
高度近视眼可发生固定性内斜视,常表现为极度的内下斜视,眼球转动受限。
7、色觉异常:
病理性近视可出现继发性色觉异常。常见有蓝色觉及黄色觉异常,当病变累及黄斑部时,可出现红色觉异常。
8、光觉异常:
病理性近视的光敏感性可能降低,且比矫正视力更敏感。暗适应功能异常,也就是从强光环境进入暗处,眼睛很长时间不能看清物体,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夜盲。
1、看远处东西模糊而看近处东西清楚:近视眼由于眼轴延长,平行光线聚焦于视网膜前,视网膜形成模糊物象,导致看远处东西模糊。看近处东西由于眼睛调节因素或者近视眼远点在眼睛前,可以看近处东西清楚。病理性近视眼、超高度近视眼因为眼底存在病理性改变,看近处东西也模糊。2、眼疲劳:是由于调节和集合不协调引起,近视眼不及时进行治疗,过度近距离使用眼睛,使眼球过度调节破坏了调节与集合的平衡关系,出现看东西重影模糊、眼球胀痛、头痛、视物感觉困乏干涩出现视疲劳症状。
3、外斜视或者外隐斜:中度、高度近视眼,看近处东西不需要调节,集合不足,日久导致集合概念不全,而发生外隐斜或者显性外斜视,斜视眼多发生于度数较高的一只眼睛上。
4、眼球突出:高度近视眼眼轴延长,眼球向外突出,一般没有眼球运动障碍也没有复视现象,与眼眶占位病变引起的真性眼球突出明显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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